本报北京7月17日讯 记者杜洋 7月16日至17日,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总结过去五年检察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
“检察工作只有在把握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才能充分发挥效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力维护高水平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以高质效履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促进高效能治理,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检察履职办案,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保障创造高品质生活,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不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等职能,坚定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应勇指出,要坚持法律监督基本定位,始终从有利于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出发去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更好发挥检察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是强化检察监督的基本要求,前提和基础是依法监督。要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要加强法律监督基本职能,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和深度。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完善捕诉办案机制,落实质效标准。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监督,不断强化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活动全面监督和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保障司法裁判公正执行、司法公正有效实现。强化检察公益诉讼,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强化检察侦查,扎实开展直接侦查、机动侦查、自行补充侦查,提高整体监督效能。要完善法律监督基本方式,在监督程序中增强亲历性,以亲历性保障准确性、实效性,在监督结果上增强实效性,依法规范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监督方式,构建完善从监督程序到监督结果的全方位履职方式。要强化法律监督基本保障,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不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
“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应勇强调,要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察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应邀参会。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检咨询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编辑:申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