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2025年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2025年,全省法院紧扣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64件,并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一系列有效的经验做法。
青海法院依法严惩污染环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2025年共审结涉环资刑事案件51件。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采取“刑事处罚+生态修复”模式,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方式,共判决相关主体承担生态修复及损害赔偿资金2000余万元,让违法者既受惩罚、又负生态责任。
同时,青海法院妥善审理涉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及土地、森林、草原等资源类民事、行政案件1213件,实质化运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推进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生态法庭建设。在审理大花红景天等案件时,综合考虑群众认知实际,贯彻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的司法理念,找准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的平衡点,促生态、生活、生产融合发展。
青海法院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受理供用热力、水、电、气合同及噪声污染等纠纷案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针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民生问题,青海省高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制定青海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行动方案,深化司法与行政有机衔接,推动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全年审结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6件,集中管辖法院强化修复跟踪问效,确保生态环境改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立足协同共治,青海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合惩戒机制。联合江苏法院在玉树藏族自治州设立三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栽植苗木12020株,种植地被植物5400平方米,构建水土保持林与水源涵养林生态修复体系。联合山东省高院举办“三江源与黄河口”司法对话活动,共商黄河流域国家公园司法保护。联合新疆高院共同担负起以司法助力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生态防线建设的职责使命,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贡献青海法院力量。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