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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高空抛物,守护头顶安全。

2026-06-08 10:08:20 来源:法治日报-融屏编辑部 -标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编辑:高弼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