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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澧水长清武陵常绿

张家界永定区法院澧水环资法庭书写生态司法新篇章

2026-06-05 06:30:3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森森

澧水,湖南四大河流之一,横跨湘鄂两省,流经张家界、常德、湘西3市(州),蜿蜒穿行10余县(市、区)。山相连、水相通,生态治理难题也相互交织。过去,“分段管理、各自为战”的模式,让流域治理常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

2019年,一场跨域生态司法改革正式启动——澧水环境资源法庭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集中管辖龙山、桑植、永顺等8县(市、区)涉澧水流域水污染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以法治力量守护山水共生、万物和谐美丽画卷。

然而,独木不成林。面对跨区域生态修复难题,法庭深知,仅靠一家之力远远不够。

澧水环资法庭探索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精选3名具备多领域审判经验的法官组建专业团队,确保裁判标准统一。

2024年5月,协同治理迈出关键一步。在澧水环资法庭积极推动和协助下,张家界、常德、湘西3市(州)法院共同签署《澧水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资源共享与责任共担机制。

这一机制很快迎来了“实战”检验。

2025年12月5日,一记法槌在澧水河畔敲响。被告人刘某、龚某、朱某在禁渔期使用潜水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被当场抓获。这是澧水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以来审理的首例跨区域管辖刑事案件。

法庭上,3名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通过增殖放流修复生态。该案的成功审结,不仅严惩了犯罪,更向流域内潜在的违法者发出了强烈震慑。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家园的力量。澧水环资法庭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将庭审现场变为生动的法治课堂。

2025年11月12日,在教字垭镇龙洞湖村的几棵古树下,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几张简易长桌拼成了临时审判席,背景是苍翠的山林和古朴的村落。村民谢某因祭祀时疏忽大意,余烬引发山火,造成大面积森林火灾,对山林生态造成了毁灭性打击,经评估生态损失达46.4万元,修复需耗时4年、费用高达115万余元。

“我真不是故意的,没想到一点火星子惹出这么大的祸。”被告人谢某在法庭上懊悔不已。

“过失不是免责的理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主审法官严肃地说。

当公诉人展示火灾现场的无人机航拍照片时,旁听席上一片哗然。画面上,焦黑的山头与旁边满目苍翠的森林形成了触目惊心的对比。

这场由永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担任审判长的巡回审判持续近2个多小时,最终法庭当庭判决谢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责令其赔偿生态损失、修复生态。宣判后,法官就地开展了普法宣讲。这不仅是一纸判决,更是一堂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生态普法课。

“普法不是生硬说教,而是要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杨斌的话道出了法庭生态普法的初心。

法庭跳出坐堂办案的传统模式,打造了“澧水之上”“荷花讲堂”等特色宣传品牌。

临近世界环境日,法庭干警在澧水河边开展主题宣传,向群众和游客讲述澧水保护与千年码头文脉的共生关联;在莓茶种植基地,干警们向茶农普及土壤保护知识。

杨斌表示,永定区法院将继续把司法力量融入澧水流域生态治理全过程,持续深化跨域协作,以更实的举措、更硬的作风,守护澧水长清、武陵常绿,让张家界的奇峰秀水与深厚人文底蕴在法治护航下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