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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未成年人检察“ 疆来”品牌 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新疆检察机关三级联动举办检察开放日暨新闻通气会活动

2026-06-03 16:38:0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见习记者 李波 通讯员 邵珊珊

 6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三级联动举办“检爱四十载,携手向未来”检察开放日暨新闻通气会活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妇联、教育局等单位代表及中学师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沉浸式感受司法温度与检察担当。

新闻通气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未检工作情况。

据介绍,目前新疆全区共有11个检察院成立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内设机构,其他检察机关成立以员额检察官为主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团队、办案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成立以来,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网络游戏、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以及点播影院、电竞酒店、密室剧本杀等新兴业态治理问题,通过磋商、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1年以来,新疆全区共立案办理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00余件。

新疆检察机关选派1068名检察官担任107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有针对性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欺凌、网络安全、毒品预防、性侵害防范等主题,采取“以案释法+互动问答”“模拟法庭”“法治辩论赛”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并积极参与校园安全治理,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2019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校园9598场次,覆盖师生89万余人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钢在会上发布并解读新疆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疆来”品牌标识。

据介绍,“疆”字为新疆简称,立足新疆,胸怀大局,彰显检察机关立足边疆守护未成年人的政治担当;“来”字具有双重寓意,第一重寓意指“未来”,寄托着对未成年人美好前程的殷切期盼;第二重寓意指“归来”,暗含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标识外框绘就多方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背景是巍峨耸立的天山山脉,代表扎根天山南北,右侧“来”字融入艾德莱斯绸传统纹样,彰显地域特色。幼苗中心留白为“疆来”首字母缩写“JL”温柔地环抱在“心形”轮廓中,寓意新疆未检人将未成年人“放在心上”,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法治护航共同擘画新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美好将来。

据了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还大力支持各地州培育未检品牌。目前已打造出“雪莲花”“擦亮星星”“诉心”“小马未检”“向阳花”“雪鹰未检”“火洲葡苗”等二十余个在本地有较大影响力的未检品牌。

活动现场,与会人员走进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共同见证“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成立,近距离感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成效。

该基地整体设计理念是以“法治列车”的形式,结合乌鲁木齐县域内的地理特色景观,如雪山、牧场、冰川等,命名7个站点,将普法教育比作一场青春旅途,以列车为主线,串联法治文化、法治宣传、典型案例、互动实践等,让青少年沉浸式体验。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