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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印发加强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知

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排查隐患

2026-06-02 19:35:5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记者6月2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近期,全国多地出现区域性强对流天气,部分地区发生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汛期即将来临,叠加气候变化影响,文物受灾风险较大,形势严峻。为做好文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国家文物局印发《加强文物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研判预警,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要结合文物资源分布情况,提前对接当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升文物受灾风险预警能力。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组建应急响应专家预备队,加强调度和指导,督促可能受灾的市县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落实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策略,备好防灾物资,会同相关部门将防灾措施做到前头,落到实处。

《通知》提出,及时排查隐患,落细应急措施。要树立主动防御理念,提前组织重点排查古桥、古城墙、土木结构建筑、石窟寺、土遗址等易受灾害影响或位于低洼位置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开放文博单位等的安全隐患,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加强对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查维护。要特别关注此前已受灾文物。桥梁文物应落实应急措施。对位于山区、坡地的不可移动文物,要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商采取必要监测、防护措施。台风、风暴潮来临前要关闭沿线开放文博单位和相关文物工地,及时转移受威胁区域人员。

《通知》要求,严格值守备勤,妥善处置灾情。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坚持统分结合、防救衔接、上下联动,督促辖区内文博单位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按照相关要求,报送灾情统计信息及受损照片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妥善做好临时支护、遮护、排涝等应急措施,全力搜集、整理、保存好旧构件,抓紧组织修缮修复工作,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