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犯罪预防治理、网络生态治理等作出重要部署。如何以法治赋能家庭教育、夯实家庭保护根基,如何顺应数字技术发展趋势、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如何强化司法履职、完善多元共治保护格局?值此“六一”儿童节之际,本期评论版约请专家与读者围绕上述问题一同探讨,敬请关注。
□ 罗爽
家庭保护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家庭教育则是家庭保护落地生效的关键途径。实施科学合法的家庭教育,能够激活家庭保护效能,更好地落实家庭监护责任。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的基础性作用,我国于2021年10月颁布了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施行四年半以来,在发挥赋能家长、成就儿童的核心功能方面成效如何、困境何在,值得全社会高度关注。
该法施行以来,国家和社会层面积极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法定职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妇联等主体代表国家扮演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管理者、提供者、保障者、监督者等多重角色,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则主要承担直接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职责。其中的标志性举措包括:编制家庭教育“应知应会”宣传语,普及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提升家长科学育儿能力;研制家庭全生命周期指导课程体系,打造“幸福家”家庭教育在线服务平台,将优质家庭教育资源送达每一个有需要的家庭;将家庭教育指导师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颁布《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发展;发出逾万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帮助和督促失职家长改变不当教育观念和方式、重塑亲子关系。可以说,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公共供给、支持保障、监督管理等关键制度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初见雏形。
正是在国家和社会的体系化支持下,广大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自觉性被充分激发,不仅以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身份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提高教育能力,同时在家庭教育观念和行为方面也有了较大改善。多项关于我国家庭教育状况的调查数据表明,唯分数论的陈旧育儿理念逐渐被摒弃,绝大多数家长已将孩子的心理健康、情绪管理和抗挫折能力放在学业成绩之前;民主型教养方式正在普及,家长更加注重激发孩子的自主发展能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更好发挥作用,必须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有效实现机制。一是家庭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亟待健全。目前,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监管真空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设亟待加强。法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立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尚未真正发挥其作为区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统筹支持功能,往往流于形式或者被简单化为直接向家长提供指导服务的机构。三是家长学校的服务效能亟待提升。虽然家长学校的整体覆盖率已大幅提高,但许多学校尤其是社区家长学校在课程建设、人员配备、个性化服务提供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家长参与度不高、获得感不强等问题有待解决。四是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机制亟待完善。法院、教育部门、妇联、社区等主体之间信息共享、跟进帮扶、监督回访衔接不畅,导致指导令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社区家长学校等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这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常态化落地、社会化赋能提供了顶层政策指引与中长期行动遵循。未来五年的法律实施,应以推动家庭教育从“依法落地”迈向“提质增效”为核心目标,以补齐基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短板、激活社区基层阵地作用为重点,以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功能发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令执行效能为抓手,以加强家庭教育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提升家庭教育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为保障,用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家长摆脱盲目育儿、焦虑育儿的现实困境,以优良家教家风涵养未成年人品格,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师范大学)副主任)
编辑:申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