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5月26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6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在农用地保护方面,严格重金属排放监管,在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等10个县(区)执行涉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陇南市9个县(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有序推进17个县(市、区)溯源工作。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3%以上,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老百姓“吃得放心”。
在建设用地准入方面,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动态更新《甘肃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坚决不予供地出让、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561个地块调查评估,对249个重点地块实施名录监管,有效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在产企业监管方面,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完成4个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兰石化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试点,严防新增污染。
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联合多部门印发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明确量化目标和15项指标体系。出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推动治理思路从“达标排放”向“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转变,从源头避免设施“晒太阳”问题。全省累计完成8564个行政村污水治理(管控),85条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
今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四不两直”专项排查,覆盖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排查点位286个,发现突出环境问题52个,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