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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8件涉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2026-05-26 14:56:1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正鑫

5月2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湖北省司法厅发布8件涉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为全省行政复议机构、人民法院审理涉企案件提供参考。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建设工程、房屋征收等行政管理领域,集中体现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鲜明态度。

程序正当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在一起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中,某市辖区人民政府未经协商程序直接选定评估机构,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亦直接指定评估复核机构。在未与申请人某仓储公司就补偿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镇政府即对案涉房屋及构筑物实施了强制拆除。

在法院判决责令履行补偿职责后,当地政府仍依据程序违法的复核报告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该公司不服,向某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定,镇政府及区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未经过协商程序,直接选定评估机构及复核机构,剥夺了申请人的选择权;评估机构及复核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均未依法送达申请人,侵害了申请人的知情权与异议权。在法院判决责令履行补偿职责后,被申请人直接以程序违法的复核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征收补偿程序严重违法。

最终,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撤销了被申请人所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处理。

行政复议机构不止步于简单纠错,而是通过查明事实、厘清责任,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偏、充分履职,推动补偿问题实质性解决。

在另一起土地征收典型案件中,某市辖区人民政府就红线范围内青苗、钢架棚等地上附着物给予当事人补偿款,但未对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地下灌溉管网、围篱等损失予以综合补偿。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听证并开展现场调查,证实当地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出的补偿事项未作全面核查与回应,构成未充分履行法定补偿职责。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双方多次沟通协调,向申请人释明征收政策,降低不合理预期,并推动双方就遗漏事项形成补偿方案。申请人最终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