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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全国法治督察工作培训班作交流发言

2026-05-26 11:05:0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5月18日至22日,司法部在浙江宁波举办全国法治督察工作培训班。甘肃作为全国七个发言省份之一,在培训班作了题为《以法治督察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助推法治甘肃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交流发言。

近年来,甘肃始终把开展法治督察作为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攻坚落实的生动实践,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司法部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法治督察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有力提升了法治督察工作的权威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创新制度机制 构建规范化运行新体系

一是首创“三个三”工作法。出台《甘肃省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健全完善责任明晰、衔接顺畅工作机制。在督察实践中,突出“三个结合”,即:抓点与抓面、边督与边改、报喜与报忧相结合。“抓点”就是找准“小切口”,聚焦关键环节,抓典型个案与具体事件、抓关键少数与责任落实、抓突出痛点和堵点,靶向发力,精准施治;“抓面”就是推动“长久立”,通过督察整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推动系统性、整体性的整改与规范,将个案的解决转化为普遍的制度成果,实现建章立制与长效治理成效,确保统筹兼顾、全面提升。坚持“三个必须”,即:关键少数必须谈、关键资料必须查、关键场所必须访,力求重点突出、务实精准、真督实察;坚持“三项机制”,即:落实组长负责制、责任分工制、请示报告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纪律严明。

二是推行“6+3+2+N”新模式。在督察程序上严格“6个环节”,即:督察计划报批、督察前期准备、实地开展督察、督察意见反馈、督促整改落实、验收评估考核等环节;在督察方式上采取“3种形式”,即:全面督察、专项督察和个案督察三种形式。在督察对象上明确“2个层面”,即:“地方+部门单位”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两个层面。在督察措施上运用“N种手段”,即: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检查、暗访抽查、问卷调查、线索核查、座谈访谈、列席会议、数据统计等多种手段。

三是打造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在开展的道交执法专项整治中,着力打造和形成了无缝衔接、全流程管理、高效运转的法治督察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体系经验,并全面运用到法治督察工作中。主要是形成了法治督察问题线索记录单、转办单、反馈单、回访单的“四联单”制度,建立了“整改销号”机制,明确了“一问题一方案一报告一卷宗”要求,推行“受理、甄别、转办、办结、反馈、回访”闭环管理全流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核查、逐项过筛、逐条办理、逐个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8%。

强化协同联动 凝聚多元化监督合力

一是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同省纪委监委联合出台《关于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同省检察院联合出台《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同联动办法》;以省司法厅名义出台《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法治督察协作配合办法》等,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部门、党委政府督查部门、检察院、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等的协调联动,形成了强有力的跨领域、专业化、既适应监督执纪执法、又满足法治督察的监督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实现成果共享。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基础上,出台《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推动法治督察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检察机关、巡视巡察、法律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协同配合、线索移交、成果共享。其中在2024年,省委依法治省办主动加强与省委巡视机构的联动配合,选派人员参与省委政治巡视,并将法治督察发现的280余个问题线索移送省委巡视组,纳入巡视整改重点内容,法治督察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三是强化督察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建立省级法治督察专员储备库,从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省直重点执法部门,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授学者和律师中,选任159名工作经验丰富、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的业务骨干组建首批省级法治督察专员库,推行“一事一授权”“一次一选派”“一督一考评”等,为法治督察工作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严格追责问责 发挥法治督察震慑效应

一是拓宽线索征集渠道,扩大监督范围。构建“内外联动”线索征集机制,确保线索来源多维立体。“线下”线索征集前置,即:在实地督察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政法、组织人事、审计、信访、执法司法等相关部门发函,定向征集被督察对象在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线索。畅通“线上”举报渠道,即:创新建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维码”一键举报平台,让问题线索一键直达。加大媒体监督力度,在甘肃日报、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省司法厅“三微一端”等媒体公布典型案例20余起,做到问题线索、整改方案、核查过程、整改结果“四公开”。

二是建立精细化整改机制,确保问题清零。将督察、整改、问责、提效有机结合起来,为每个被督察市州、省直部门逐一建立督察反馈问题档案,按照显性问题、隐性问题、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分类登记,制定精细化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销号,明确整改方向和标准,通过列清单、定责任、严督办,推动问题有效整改。2024年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对反馈甘肃省的7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采取召开调度会、印发通报、下发督办函、开展“回头看”等方式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清仓见底。

三是实施精准追责问责,强化警示震慑。坚持把惩处问责作为督察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对督察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实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在近年来各级各类督察中,处罚和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形成法治督察强有力的警示震慑效应。

深化结果运用 提升法治建设新质效

一是深化督察结果运用,完善考核评价。坚持把督察结果运用贯通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突出奖优罚劣鲜明导向,将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向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依法治省办及省纪检监察机关、省委巡视办、省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等部门抄送,作为对被督察地方部门和单位及其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或者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

二是树立法治督察权威,营造良好氛围。近年来,通过持续开展法治督察,有力地推进了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践行依法治国战略实施,深刻认识到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意识和能力。督察工作精准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法治建设突出问题,法治督察的权威性得到了充分凸显,全省形成了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夯实法治建设根基,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实现以督促改、以督促建效果最大化,督促各地各部门把督察整改作为对本地区法治建设的一次全面对标和政治体检,作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质量水平的重要契机,助力法治甘肃建设全面发展。同时,通过开展法治督察,省委依法治省办、司法行政部门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牵头抓总、督促指导职能得到了更好彰显。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