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辉
司法所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肩负着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多项重要职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对于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12月30日,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11项具体任务,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与工作履职提供了行动指引。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试验区,基层治理任务艰巨,必需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依托“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对照司法所职责,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养为基础,将《意见》精神融入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实施全省司法所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以实训赋能队伍建设,构建实战化实训体系,全面提升专业能力,为基层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
一、坚持党建引领,锚定实训政治方向
党建引领是基层司法工作的根本保证。《意见》将党的建设置于突出位置,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队伍教育培训划定了根本遵循。
实训工作必须将政治建设贯穿全过程。通过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理论宣讲、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引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刻把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定位,树立正确政绩观,自觉将司法所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政治淬炼,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沉浸式教学、党性剖析、小组讨论等,推动政治素养与履职能力的同步提升,切实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现实效能。
二、紧扣《意见》要求,构建精准实训体系
对照《意见》中明确的矛盾化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特殊人群管理等核心职能,坚持实战导向、按需施教,搭建六大实训模块,推动政策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履职能力。
一是政治思想淬炼模块。系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与现代化治理政策体系,紧密结合党的建设领域的典型实践案例,锤炼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与初心使命,确保思想根基牢固、履职方向不偏。
二是矛盾纠纷化解模块。重点围绕邻里关系、劳动争议、土地权属等基层常见多发的纠纷类型,开设“民法典常用法条实务解读”“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等课程,组织开展全流程、情景化的模拟调解与处置演练。比如,参训学员分组扮演当事人、调解员、记录员,就一宗典型的邻里纠纷案例开展模拟调解,经过事实调查、法律适用、背靠背沟通等环节,最终促成“和解”。这种角色代入式训练能够有效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矛盾源头排查、现场应急处置、依法依规化解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三是法治能力支撑模块。聚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等实务工作,开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实务解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务”等课程,开展针对性、实操性强的专题实训,推动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传统的纠纷调解者角色逐步向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法治建设推动者转变,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思维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模块。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服务对象与困难群体,开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务”“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规范”等课程,设计法律援助申请、咨询接待、案件办理等情景模拟演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作为衡量法律服务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温度与精度。
五是数字技术应用模块。着重加强智慧调解系统、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数字工具的实操教学与技能培训,通过开设“人工智能+司法”“司法行政 AI大模型应用”等课程,积极探索以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工作流程优化与业务效能提升,打造沉浸式宣传教育培训阵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数字时代发展要求深度融合,与时代发展保持同频共振。
六是实训成效检验模块。通过开设“司法所业务经验分享”“撰写培训心得”等课程,设置典型案例答辩、实景模拟处置等综合性考核项目,将法治思维与法治实务能力作为核心评价标准,构建以考核驱动学习深化、以评价促进能力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确保培训成果有效转化为实际工作效能。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实训成果落地
对标《意见》的组织实施要求,完善协同联动、闭环管理的培训保障体系,确保实训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组建由法律专家、资深律师、业务骨干及基层能手构成的多元师资团队,兼顾理论高度与实务深度;推行现场教学与线上授课相结合的模式,有效缓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存在的工学矛盾,拓宽培训覆盖范围。
同时,建立培训成效跟踪反馈机制,以矛盾化解的实际效果与群众的口碑评价为依据,动态优化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完善队伍成长激励机制,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参与专业能力研修,持续优化队伍专业结构,推动实训成效固化为常态履职的自觉行动,切实将《意见》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坚持实战实训淬炼精兵,强基赋能护航平安,持续提升司法所履职效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筑牢坚实法治根基,为全国司法所建设与基层治理贡献广东智慧、广东方案。
(作者是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