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观察
招投标通过规范的流程、透明的竞争,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角逐,实现优中选优,既能降低交易成本、提升项目质量,也能激发市场活力
□ 马亮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招标投标领域系统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批),涉及校园餐领域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建筑领域出租出借营业执照、保洁领域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生态环境领域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机制,对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招投标通过规范的流程、透明的竞争,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角逐,实现优中选优,既能降低交易成本、提升项目质量,也能激发市场活力。然而,当前招投标领域一些项目出现违法违规乱象,严重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聚焦解决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与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6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围标串标违法违规行为也被纳入整治范围。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集中反映出当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权钱交易、不公平竞争等问题,也充分体现出打击整治的必要性和成效性。通过重点打击此类行为、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公平竞争,形成更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公开招标的要义在于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公平投标,通过科学评标实现优胜劣汰。这既能够让相关部门物超所值地采购商品和服务,也能够引导企业公平竞争,靠实力和信誉取胜。为规范招投标领域秩序,我国先后出台了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边界和法律责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就会滋生各类乱象,让招投标失去原有价值。
在此次披露的典型案例中,就有涉及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围标串标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例如,一家企业为7家单位办理用于投标的虚假认证证书并收取代办费用,让本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蒙混过关。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破坏公平竞争秩序,让优质企业错失市场机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还可能影响中标项目的执行质量与安全性。
再如,典型案例中有一家企业向招标项目负责人进行商业贿赂,从而在投标过程中获得不当竞争优势并中标。这种沆瀣一气的官商勾结导致政府招投标失去了本应有的公平竞争价值,而沦为一些人公器私用的牟利工具。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商业贿赂的成本必然会转嫁到中标项目上,往往导致项目质量不过关,甚至可能因为“豆腐渣工程”而酿成大祸。
与此同时,负责投标企业资格资质审查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和第三方中介机构,有的也存在违规操作,使问题企业蒙混过关,并扰乱招投标秩序。如在此次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厦门某环境监测服务公司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检测报告,其中部分内容就用于某中标项目的履约。此案的查处,有力保障了招标项目的执行质量,避免了问题项目带病验收。如何推动这些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与投标企业同流合污,同样是至关重要的课题。
破解招投标领域的深层次问题,还需要强化刚性约束,加大惩处力度,让市场主体不敢越雷池一步。如果被发现和查处的概率不高、惩处力度不足,那么就会助长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使其对招投标制度有恃无恐。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特别需要建立一套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形成信用为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文化。唯有让重信践诺的企业脱颖而出,将背信弃义的企业淘汰出局,才能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优胜劣汰。
(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编辑:申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