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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出台34条措施巩固提升审判质效

2026-05-18 16:57:2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巩固提升审判质效是实现司法公正高效的核心追求。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提出34条巩固提升审判质效举措,靶向施治短板弱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4月,全省法院收案48.99万件,同比上升3.13%;结案34.42万件,同比上升6.01%;法官人均结案65件,同比上升4.84%,呈现收案、结案、人均结案均同比上升的态势。在新收案件中,涉及物业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的系列案件较多,群众对便捷高效、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的期盼日益强烈。推广示范判决机制成为举措亮点之一。辽宁高院要求,在处理这些案件时,要选取典型案件先行审理和裁判,以示范裁判明确规则、指导调解,促成批量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减轻群众诉累。

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提升办案质量,既要解决整体问题,也要破解不同审判部类的个性问题。从整体上看,人民法院案例库可以辅助统一裁判尺度,院庭长阅核能够依法对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强制使用“案例库”检索办案和深化案件阅核均是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手段,此外,完善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跟踪指导也是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的关键一环。关于刑事案件,要通过释法答疑、教育疏导、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等方式,减少不必要申诉,依法规范认罪认罚适用;关于民事案件,要紧盯上诉、申请再审较为集中的重点案件类型,深入开展调查分析,用好法答网、案例库提升解纷能力;关于行政案件,要强化专项治理,落实“人要沟通、诉要引导、依法规制、案结事了”的实质化解理念。

找准关键症结,办案效率才能进一步提升。据介绍,办案效率主要通过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来评估,超过12个月未结的视为“积案”。对此,辽宁高院提出加强结案工作统筹、强化审限管理、加强流程节点管控、抓好积案清理等举措。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类型化案件,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对符合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制审判程序条件的,应适用相关程序快速审理。

感受公平正义、评价司法公正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这种感受来自定分止争的每一个环节。辽宁高院从提升解纷效能、规范和加强释法说理、强化文书和庭审评查、着力兑现胜诉权益、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优化办案效果。

据悉,辽宁高院将“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作为今年全省法院三项重点任务之一,以“全院全条线、全案全周期”管理理念,构建“上级院统筹抓、院庭长带头抓、业务庭重点抓、承办人自我抓、审管办专职抓”的“大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全省法院坚持定期开展业务运行态势分析,做优业务条线数据会商,持续发挥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功能,加强跟踪问效,督办问题整改,推动司法公正能实现、真有感、获好评。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