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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响中国·良法善治|生态环境法典筑牢节约用水法治防线

2026-05-15 14:01:2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胡泽弘

2026年5月10日至16日,是第35个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周主题为“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助力城市内涵式发展”。近些年来,我国节约用水水平进一步提升,据2025年7月水利部发布的《中国节约用水报告2024》显示,我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可比价计算分别较2023年下降4.4%和5.3%,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580,节水工作成效明显。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为我国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名称命名的法律,基于生态整体理念和系统治理方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作出规定。节约用水工作要求控制水资源利用的总量和强度、加强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保障生产生活各领域的用水安全,是生态环境法典调整的重要领域。在此方面,生态环境法典以国家方针为基础构建节水核心制度,推进生活用水安全与生活节水,优化覆盖全领域的节水措施,严格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为新时期做好节约用水工作筑牢了法治防线。

生态环境法典明确了“节水优先”基本方针,为构建节约用水的核心法律制度提供基础。在节约用水领域,我国近些年制定了《节约用水条例》《供水条例》等重要的行政法规。生态环境法典根据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三水统筹”建设要求,将行政法规中的制度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从顶层设计高度为节约用水工作提供指引。生态环境法典在总则部分明确国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为节水工作与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的衔接提供依据。同时,生态环境法典延续并强化了现行立法中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完善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等制度,进一步提升节约用水核心制度的规范效力。

生态环境法典关注民生福祉,保障生活用水安全,推进生活节水。生态环境法典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将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置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优先方面,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明确了价值导向。在此基础上,生态环境法典重视生活节水措施,将节约用水条例的“推进农村生活节水”进一步扩展至“推进生活节水”。单列“生活节水”条款,将节约用水的要求延伸到城市和农村、生产和生活等各个领域。

生态环境法典优化节水管理体制机制,促进节约用水措施的全产业覆盖。生态环境法典明确了“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的全产业节水目标。在工业节水领域,明确了节水措施方案和节水设施的“三同时”要求。在农业节水领域,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强灌区建设和改造,以及发展节水型农业的管理职责。在服务业节水领域,明确提出发展节水型服务业的目标,为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行业采用节水技术和措施提供了制度指引。

生态环境法典强化水资源利用的处罚力度,严格节约用水的法律责任。生态环境法典严格取水许可制度,针对违法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行为提升了处罚上限。根据水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应当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行为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提升了罚款上限。同时,对于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擅自取水的,则规定了更严格的处罚责任。生态环境法典通过严格节约用水的法律责任,强化了节约用水制度对法律主体行为的规范功能。

作者系法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编辑:韩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