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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心结一朝化解 检察止纷情暖桑榆

2026-05-15 06:37:4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解题·基层经验

□ 讲述人:杨雷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检察官

□ 整理: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本报通讯员 孙毅

漫画/高岳

对于基层检察官来说,办理刑事案件不难,难的是解开案件背后深藏多年的“死疙瘩”。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地处秦岭南麓、汉江源头,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辖区内村子里居住的大多是留守老人,他们邻里之间世代相伴,房挨房、地连地,遇到水沟地界、家长里短的琐事,稍有不慎就可能攒下心结。

“老哥,这些年是我太较真,对不住了”“都过去了,以后咱们还是好邻居”。随后,两双布满老茧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两双手各自的主人——年逾七旬的段某甲和段某乙在横眉冷对了近十年后,终于重归于好,我这个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悬了许久的心,也终于落了地。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室的一幕。

旧邻积怨酿刑案

段某甲和段某乙是同村邻居,两人年轻时互相帮衬着盖过房、收过粮,原本交情不浅。

可这份邻里情,却在2016年因两件小事出现裂痕:两人先是因房后排水沟发生争执,接着段某甲家的木门被段某乙损坏,两人都认定对方有过错,为此到村委会、司法所调解过几次,但都没能说开。

心结一旦埋下,矛盾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往后的几年间,两人见面就绕着走,话都不说一句,稍有摩擦就产生争吵,多年积累的旧邻情分彻底耗尽,只剩满心的怨气。

2025年9月的一天,这股积压多年的怨气爆发了。

那天段某乙从镇上赶场回来,路过段某甲家房侧的公路,看见段某甲正拿着锄头刨排水沟,一旁散落着自家地界上几棵断裂的灌木。

看到自家的灌木被刨断,段某乙积攒多年的怨气顿时涌了上来,两人发生激烈争吵。愤怒让段某甲失去理智,他将手中的锄头挥向了段某乙,导致其左手手背、右上臂、左大腿等处受伤。经司法鉴定,段某乙左手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段某甲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释法说理探困境

2025年9月,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到我院审查逮捕。拿到案卷,我注意到两条关键信息:两位当事人均已年逾七旬,案件根源在于积攒了近十年的邻里积怨。

随后,我便动身前往看守所依法提讯犯罪嫌疑人段某甲。

一见到我,73岁的段某甲就红了眼眶,他佝偻着身子坐在椅子上,声音发颤:“检察官,我知道动手打人是我不对,我认罪认罚。可这几年,他处处跟我较劲,我实在是憋不住了……我都这把年纪了,家里还有年岁更大的父母,我这一闹,老人在家都抬不起头;老伴、儿子又都在外地,我跟儿子关系也不好,连个搭把手的人都没有。”

提讯段某甲后,我和同事又前往段某乙家中,他的左手仍在恢复期,还裹着绷带,一见到我们,情绪十分激动:“他都敢拿锄头打我了,必须依法处理,这几年的旧账,必须一次算清楚。”

一边是冲动伤人但已羁押悔过的加害人,一边是怨气难消的被害人,两人都有心结,又都年事已高。为避免简单一捕了之,秉持源头化解的理念,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我们决定开展先期调解工作。

我们采取“背靠背”的释法说理方式,联合了村委会、司法所,分开给两人做工作:一方面,我们严肃地向段某甲讲明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为其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诚恳赔礼道歉;另一方面,安抚段某乙情绪,劝说其放下陈年执念、珍惜晚年安宁,同时为双方普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

经过多轮沟通疏导,双方的情绪逐步平复,也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段某甲家属代为赔偿段某乙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659.23元;段某乙就早年损坏段某甲房屋木门事宜,折价补偿659.23元。段某乙自愿出具初步谅解材料,同意从轻处理。

综合全案事实,段某甲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案件系邻里纠纷引发,社会危险性较小,我院依法对段某甲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为彻底化解这起矛盾留出了空间。

2025年10月,案子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本以为矛盾已经化解,可当我再次找段某乙核实意见、完善笔录时却发现,已经签署谅解书的段某乙开始犹豫不定,不肯在最终的笔录上签字。

于是,我和同事再一次驱车进村,专门找段某乙谈心。我给老人倒了杯热水,慢慢地问道:“叔,您是不是还有什么心事,没跟我们说?”这句话一出口,老人愣了一下,随即支支吾吾地说出了心里话:“检察官,之前的调解,只算了我这次的医药费,没算我后面的治疗费,同住一个村子,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事不解决,这口气我理不顺,也咽不下去。”

原来,我们之前只解决了这次“新账”,却忽略了后续问题,而这可能让矛盾在当事人心中进一步堆积。

更棘手的是,另一边,段某甲也道出了新困难:“检察官,我知道该赔偿,可我收入微薄,之前的医药费已经找亲戚凑遍了,实在拿不出后续的治疗费了。我跟儿子关系不好,他在外地,也不管我。”

被害人仍存心结,加害人有心赔偿却身陷经济困境,案子再次陷入了僵局。

多年矛盾终消散

针对段某甲的经济困境,我们主动拨通了他儿子的电话。一开始,段某甲的儿子非常抵触:“他自己惹的事,自己解决,我管不了。”

我们没有放弃,而是对他展开释法说理,既讲清法律后果——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段某甲很可能被判处实刑,留下案底,晚年生活彻底蒙上阴影;也跟他聊透情理:“你爷爷奶奶和对方住一个院子,你父亲和人家闹成这样,两位老人心里能踏实吗?更何况,这不仅是化解邻里矛盾的机会,也是修复你们父子关系的契机。”

这样的沟通进行了四次,段某甲儿子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他说:“检察官,谢谢你跟我说这些,之前我和我爸赌气,确实忽略了他的难处。赔偿的钱,我来出,把这事解决了,让他安安稳稳过日子,也让爷爷奶奶的心里能踏实。”

经过这一轮的谈心疏导,两位老人终于放下所有心结,达成了最终的和解协议:段某甲额外赔付段某乙后续治疗费用600元,所有款项由段某甲的儿子当场履行完毕。

签下协议的那天,段某乙拿着笔,在谅解书上一笔一画,郑重写下了“我自愿彻底谅解段某甲,恩怨就此一笔勾销”。随后,两位老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积攒了近十年的怨气,终于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随后,为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我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2025年12月,专门就这起案件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委会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会。

听证会上,我对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以及上门走访、矛盾化解等工作作了全面汇报,双方当事人也当场陈述了自己的意见。案件办理成效得到了听证员的一致认可,一名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当场作出评价:“检察机关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上门调解,既解开了法结,也解开了心结。”

2026年1月,我院综合全案事实、情节,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段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宣告现场,我当众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为段某甲阐明不起诉的法律意义,也严肃告诫他,遇事一定要冷静,绝不能再冲动。

在这之后,我们将这起案例融入宣讲材料,通过院坝释法(指政法干部、普法志愿者等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院落,结合典型案例,为群众解读法律条文、宣讲法律知识的普法方式)向辖区多个镇村的群众开展了“邻里纠纷化解”普法宣讲,告诉大家有矛盾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

□ 解题经验

复盘这起案件,我对基层检察办案,尤其是涉老年人邻里纠纷案件的办理,有了很深的体会。

第一,办案除了要解法结,也要看有没有心结。基层的案件,背后也许藏着日积月累的矛盾,或者未能解开的执念。如果机械司法、一诉了之,案子是了结了,可如果心结还没解开,矛盾就可能再次发生。只有走进群众心里,挖透矛盾根源,把法理讲透、情理说通,把当事人的心结解开,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第二,守底线,也要有温度。必须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此过程中,既要考量案内因素,还需要考量案外因素,既要体现从严的一面,也应考虑从宽的一面。如这次对老年人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基础上,我们也看到案件背后老人的赔偿顾虑、家庭困境、亲情隔阂。从找段某乙谈心了解老人的心结,到联系段某甲的儿子化解赔偿难题,只有把司法的温度传递到群众心里,把握好法、理、情,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三,案结不是终点,人和才是目标。矛盾化解不能只停留在某一个办案环节,要贯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开听证等案件办理全流程。从作出不批捕决定留出和解空间,到审查起诉阶段深挖根源彻底化解矛盾,再到不起诉宣告同步普法,每个环节都要想着“事了人和”。邻里和睦是基层稳定的根基,对于地处偏远的山村来说,这一点更加重要。多跑几趟路、多费几句口舌,能让老百姓乡邻关系更好,日子过得更红火,这也是践行“检护民生”最实在的注脚。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