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5月14日,经海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审核,根据年度法学研究工作安排,海南省法学会发布公告,面向全国开展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充分发挥法学研究服务大局、资政育人的职能作用,服务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践。
公告显示,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设置重点选题7个。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研究视野、丰富研究领域特色、鼓励前沿探索,设自选选题11个。申报者可自选,但均须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
公告提出,申报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主持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课题主持人同期仅可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主持人主持2026年度全国其他同类课题。已承担海南省法学会课题但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此次课题申报。
申报时间截止2026年5月31日。申报材料包括《海南省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申报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课题组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公告还提出,根据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立项课题须接纳海南省法学会指定的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配合开展研究,并进行跟踪管理。由海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专家组,采取匿名、封闭式评议的方式进行,分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立项后,将在海南省法学会官网、“南海法学”微信公众号、“南海法学”微博号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此外,课题研究周期为6个月,自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计算。确需延期的,课题主持人须提前1个月向海南省法学会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主持人须提交结项申请、成果鉴定报告、研究报告、查重报告、成果要报、阶段性成果等材料,由海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结项评审。
2026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研究经费实行差异化保障。研究经费实行“分期拨付、专款专用”管理,主要用于课题研究直接相关支出,严禁挪作他用。若课题研究最终经评定为“不合格”,须返还已拨付经费。
公告还显示,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法学会与课题主持人共同所有,海南省法学会有权对成果进行推广和应用。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海南省法学会将向《南海法学》期刊推荐刊发,并选择报送中国法学会、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或省直相关部门。成果将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奖、海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对优秀课题主持人,将纳入海南省法学会法学专家库,优先邀请参与法治调研、学术研讨、咨政建言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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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