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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深化检校合作机制

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互促共进

2026-05-14 06:37:0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平安聚焦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率先在全国构建全链条公益诉讼人才培养体系,率先在全国设立公益诉讼法学二级博士点……郑州大学在推进检察学学科建设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源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与该校深化检校合作机制的落地见效。

“深化检校合作不仅是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近日,河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强化人才培养

陈鹏是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招收的第一批公益诉讼法学博士生。2023年,他还是一名基层检察院干警。

“得知郑州大学首次招录公益诉讼法学博士生时,我当即决定报名参加考试。我深知,仅靠以往的检察实务经验是不够的,系统的学术深造能够让我站在更高的理论层面,深入剖析公益诉讼中的各种问题,提升我的专业素养。”陈鹏说。

“法学院校是法学教育的主阵地,检察机关是法治实践的重要力量,深化检校合作就是要双方各展所长、优势互补。”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公益诉讼研究院院长张嘉军深有感触地说。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根据授权集中管辖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了一批颇有社会影响力的高质量公益诉讼案件。该院检察长姜兴国被郑州大学邀请以检察公益诉讼实务导师的身份为本科生授课。“学生们对检察实务特别感兴趣,在互动交流中,他们非常活跃,提出很多检察实务需要解决的问题。”姜兴国说。

崔玮是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的一名青年骨干教师,2024年9月被派到河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挂职主任助理。谈及感受,他坦言:“这是一次学习之旅、提升之旅,让我从理论空间进入实践一线。”

自郑州大学2022年率先在全国设立公益诉讼法学二级博士点后,目前已连续招收6名法学博士研究生,在站公益诉讼博士后研究人员7人,构建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全链条的公益诉讼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检察学学科建设取得新进展。

赋能法治实践

与张嘉军一样,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一直关注着检察公益诉讼法的进程。

2023年9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郑州大学与河南省检察院组成联合课题组,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研究工作。张嘉军与田凯带领课题组最终起草了近100条的《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建议稿》,写出了近30万字的《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释义》及3万余字的《检察公益诉讼法研究报告》。

河南省检察院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围绕打造检察学专门课程模块,通过高质效的检校合作,为检校双方共同编写检察学系列教材奠定坚实基础。

河南省检察院通过深化完善“检学研一体化”机制,鼓励检察业务专家与高校教授共同开展重大理论课题研究,多个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被最高检立项。在丰富合作新载体上,河南省检察院聘任33名法学专家担任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邀请高校专家学者担任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审等活动评委,参与案件论证、公开听证等工作。

同时,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学名师进检察”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先后邀请16名全国知名专家教授作专题讲座,广泛吸纳36名省内高校优秀专家学者担任全省检察机关兼职师资,为检察人员“充电蓄能”。

聚焦长远谋划

“整场授课既有理论高度,又贴近实务,逻辑严谨,阐释透彻,为我们进一步深化认识、拓宽思路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滋养和实践指引。”谈起河南省检察机关2026年第1期“豫检大讲堂”,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懋莹说。

该期“豫检大讲堂”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奋飞授课,全省检察干警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全员参训。

这是河南省检察院聚焦长远谋划、夯实检校合作根基的一幕。

为推动检校合作常态长效开展,河南省检察院成立检校合作工作专班,专班下设综合协调、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履职实务等5个小组,各组职责分工明确,协作配合密切,形成工作合力,为检校合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河南省检察院与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等高校法学院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围绕联合建设检察领域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教学团队,招收在职检察人员开展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等事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会商交流,持续深化协同育人机制。

在上下贯通方面,河南省检察院充分发挥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关系优势,统筹指导市级检察机关与基层检察机关分层分级建立健全检校合作工作报告与会商机制,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协同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合作成果。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与省内外29所高校联合开展检校合作活动,实现省内法学本科教育检校合作全覆盖,以更高水平检校合作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