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随着《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启动《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实施工作。
据介绍,《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采用“2+N”架构。“2”指《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 第1部分:参考框架》和《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 第2部分:总体要求》。这两项标准明确了智能化的概念、等级划分和测试方法,告诉大家“什么是人工智能终端、怎么分级、怎么判定”,是所有品类标准的基础。终端智能化的分级体系,从L1响应级、L2工具级、L3辅助级到L4协同级,智能化水平依次提高,终端更“聪明”。其中,L4协同级将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在后续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N”是面向手机、电脑、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不同产品的具体标准。首批发布的标准包括7个品类,后续将推进其他品类标准研制。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