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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馅饼”实为“陷阱” 近1800人上当受骗

——咸阳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诱导纳税人虚假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骗取退税案件

2026-04-27 14:44:4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诱导纳税人虚假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骗取退税案件。经查,2024年3月至2025年5月,“黑中介”周静以“税务局工作人员”身份为幌子,通过老乡介绍、微信群“打广告”等方式,对外宣称可提供个税汇算代办服务、增加退税金额,诱导他人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账号信息,帮助“操作”虚假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并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该案共涉及1797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依法对偷税1万元以上的179人立案查处,依法追缴1797名违规退税人员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573.25万元。周静因涉嫌逃税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由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彬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申报数据疑点重重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彬州市税务局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辖区内出现多起个人所得税异常申报情况。这些异常申报呈现出明显的共性特征:一是申报人员行业与地域分布高度集中;二是普遍存在频繁修改申报信息、循环填报不同减免项目的异常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彬州市税务局随即将该情况上报。经上级单位依托税收大数据对全市自然人纳税人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多个区县均存在类似申报现象——部分纳税人反复修改申报信息,所填报的事项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且佐证材料存在疑点。 

鉴于上述异常情况高度可疑,可能涉及有组织的虚假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迅速成立由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牵头的案件专项工作组,并联合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依法立案开展调查。 

揭秘“帮忙”背后猫腻 

检查组根据前期分析线索,决定将申报异常集中的矿产企业作为重点核查方向,开展实地调查。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相关纳税人无法对其所申报的减免事项提供合理说明与有效佐证,最终承认系在周静的“代办”下,进行了不实填报,意图不当获取个人所得税退税。 

随着调查深入,检查组依法全面调取了涉案人员与周静之间的通讯记录、资金往来等信息。通过对周静微信交易记录中的2万个交易对象、3万余条交易数据交叉比对分析,最终锁定了关键证据,完整还原了一个以“帮忙退税,能帮你多退一点”的虚假填报骗取个人所得税退税案件操作模式: 

“黑中介”周静伪装成“税务工作人员”,通过熟人网络与社交媒体广泛发布所谓“专业操作、合规多退”的诱导信息,同时分享大量真假参半的税务知识,展示虚假“成功案例”以骗取信任。其诱使纳税人提供个税App账号、密码、身份证号等敏感个人信息后,将非法获得的五千余条公民信息虚假使用,虚假抬高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以此骗取退税,并从中抽取20%的所谓“手续费”。 

骗税行为终要受惩 

通过线上线下综合调查,检查人员查明,周静本人并无税务专业背景,而是利用部分纳税人对个税退税政策了解不够、又存有侥幸心理的情况,以所谓“代办退税”为名实施违法行为。此案涉及人员达1797人,覆盖5个县区、18家企业,其中多数为流动性较强的矿区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5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向涉案人员讲清政策法规和违法后果,并对其中偷税1万元以上的179人立案查处,依法追缴违规退税人员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573.25万元。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周静因涉嫌逃税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由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彬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须申报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并据实报送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及免税收入,2025年度个税汇算期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依法如实办理,切勿轻信某些带有欺骗诱导性质的“节税秘笈”。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对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