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素描
张晋藩,1930年7月出生于辽宁沈阳,山东龙口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荣获“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从1952年留校任教,到2026年依然站在讲台之上,张晋藩用七十余年的光阴做了一件事:让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土地上扎根、生长、枝繁叶茂。
张晋藩始终坚持“中国中心”的学术立场,致力于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的探索。他主持编撰《中国法制通史》《中华大典·法律典》《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等著作,梳理了中国法律史脉络;参与编写新中国首批法制史教材,推动了学科教学的规范化;提出“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等学术命题,突破西方成见,重构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同时,他积极推动法史学领域的译著交流,促进了中外学术互鉴。如今96岁高龄,仍笔耕不辍、躬耕杏坛。
□法学大先生
□ 本报见习记者 薛金丽
□ 本报记者 赵颖
“盛世修典是历代传统,深挖传统文化精髓能更好地指导当下发展,今天我们更要有文化自信……”
2026年春,96岁高龄的张晋藩先生再次走上讲台,以“中国法律史学的百年回顾与未来展望”为主题,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等专业2025级博士生、新聘任研究生导师授课。先生的声音穿透岁月的沧桑,带着历史的厚重,敲击在每一位年轻学子的心上。
回顾七十余年的教研生涯,张晋藩始终认为,高质量的教育离不开扎实的学术研究。他的学术生涯,也是一段以著述构筑学科体系的历程——以领衔主编的三套大型著述为基石,以自主编撰教材为骨干,以个人独著提炼理论命题,以译著交流架设对话桥梁,全景式地铺展了中国法制史学的知识图谱。
鸿编三套,筑基法史文献之厦
一个学科要立得住、走得远,离不开扎实的史料基础和通贯的历史叙述。在张晋藩的学术生涯中,耗费心力最多的,当属领衔主编的三套大型法史著述。
其一,历时19年编纂的《中国法制通史》。
这部书的缘起,带着特定的时代印记。改革开放后,日本法制史学者滋贺秀三、岛田正郎,以及美国学者爱德华兹和蓝德彰等来华学术交流,都曾拜访张晋藩,他们说在1979年之前,曾召开三次中国法制史国际研讨会,日本、美国、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的学者都参加了,却没有邀请中国大陆地区学者。他们不了解中国大陆地区研究中国法制史的代表人物,也不知晓出版了哪些中国法制史的代表著作。这番谈话极大地触动了张晋藩的自尊心,“我心里感到非常惭愧,感到一种非常被侮辱的感觉。”他回忆说,“如果要我的子孙到日本去学中国法制史,那是我们最大的罪过!”
1979年9月,在吉林长春召开了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由张晋藩提出的编纂多卷本《中国法制史》的历史任务,借以向世界展示中国学者的成就,并将中国法律史研究的中心牢固地建立在中国。作为总主编,他协调全国数十位法制史学者,开启了漫长的编纂历程。从商周甲骨金文到唐宋明清律例典籍,编写团队对海量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其间困难重重:秦汉卷主编林剑鸣、魏晋南北朝卷主编乔伟先后因病离世,部分分卷负责人中途退出,出版社因经费问题一度搁置。1998年12月,500余万字的《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首发式,与会的中外学者盛赞此书是“世纪之作”。支撑张晋藩完成这一工作的是历史使命感,他深知,“发展中国法制史学是这一代人的责任与使命”。
其二,历时23年修纂的《中华大典·法律典》。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盛世修典的传统。1990年,国务院批准“中华大典”为国家重点古籍整理项目,并在批复中指出,编《中华大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项文化出版工程。1992年,正式成立《中华大典》工作委员会和编纂委员会,张晋藩受命担任编委会成员和《法律典》主编。面对卷帙浩繁的历代经史子集,他带领全国数百位法律史专家,按照现代法学的分类标准,对数千年法律文献进行严谨的甄别、点校与归类。张晋藩认为,“观察星要确定星座,编纂法典也要确定体系,从体系出发”,因此《中华大典·法律典》按照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实际情况,分为六个分典,即《法律理论分典》《刑法分典》《行政法分典》《民法分典》《经济法分典》《诉讼法分典》。2015年最后一部分典出版。历时23年,共计23册、约4200万字,汇集全国数百位法律史专家参与。它以丰富翔实的历史资料充分证明了我国古代就有系统全面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史鉴价值。
其三,历时19年完成的《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
中华法系是多民族共同创造的。但在过去,法制史研究更多聚焦于中原汉族政权的法制演变,忽略了少数民族的法制创造和贡献。为弥补这一空白,张晋藩很早便将研究视野向广袤的民族地区延伸。1983年,在第一届法律史年会上,张晋藩提出法制史研究要开创新领域,尤其是要开展对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民族无小事”,1999年12月,张晋藩在云南召开的少数民族法制史研讨会上,决定实行各卷主编责任制。随后,编写团队成员深入内蒙古、西藏、新疆、云南等地进行田野调查,发掘整理了大量少数民族历史文献以及口耳相传的习惯法,2007年由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了首批4卷本。在此基础上,张晋藩继续深耕民族法制史领域。2017年,由他主编的涉及30个民族、总计384万字的《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全10卷)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这套丛书出版历经19年之久,客观呈现了各民族法制文化的独特性及其与中原法制的交融互动,为完整理解中华法系的多元一体格局提供了坚实的文献支撑。
编撰教材,探索自主教学之途
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学教育全面借鉴苏联模式,法制史课程被称为“国家与法权历史”,教材结构套用“经济结构—阶级结构—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四段论,侧重阶级分析。
1950年,张晋藩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此后不久,被调做国家与法权历史研究生,195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初登讲台时他便意识到,这样的框架难以准确反映中国传统法律制度自身的演进逻辑。
为了改变教学“水土不服”的状况,1961年,张晋藩着手编写《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讲义》第一分册“古代部分”。在编撰中,他打破旧有框架,将论述重心转移到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本身。这一调整使教材内容更加贴合中国历史实际,突出了传统法律的民族特色。该讲义出版后被全国多所高校采用,成为新中国法制史学科探索自主教学体系的重要起点。之后编写《中国法制史》(第一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史》时,更是紧紧围绕中国古代法律理论、法律制度及法律实践展开研究,全面分析中国古代法律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其特征。这两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相继问世,标志着关于古代法律体系的构建,实现了两大回归,即回归中国、回归法律。
此后数十年,张晋藩主编了多部法制史统编教材。这些作品汇聚学界共识,统一学术规范,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系统、客观的读本,解决了长期以来教学中资料零散、标准不一的问题。
遍著诸史,回应寰球学界之问
在教材建设之外,张晋藩的个人研究形成了大量独立见解。他先后出版了六十余部个人专著,不仅探讨法史学深层理论,更直接回应了国际学界长期存在的学术讨论。
近代以来,部分国际学者基于西方法律的发展轨迹,认为“凡不发达国家皆为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中国亦是如此”。张晋藩认为这种观点并不符合中国历史实际。他撰写了《中国民法通史》等系列专著,从商周青铜器契约铭文,到《唐律疏议》中关于户婚、钱债的细致规定,再到明清民间浩繁的田土买卖、租赁契约,作出了扎实论证,明确提出“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的学术命题——中国古代虽未采用近代西方法典编纂体例,但在实际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中,民事与刑事的界限是清晰存在的。
提出“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的命题后,张晋藩并未止步于民法一隅,而是以持续的学术热忱,将研究拓展至各个部门法领域。从《中国监察法制史》到《中国宪法史》,从《清代民法综论》到《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再到《中国古代经济管理法》,他的独著几乎覆盖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各个主要分支——刑法、民法、监察法、宪法、诉讼法、经济法,每一部都立足于扎实的文献考证,既独立成篇又彼此呼应,共同勾勒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全景图。
在其代表作《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张晋藩详细剖析了中国法律在近代化过程中面临的内部张力与外部冲击,指出这不仅仅是被动接受西方法律的过程,更是一个“外源性趋于减弱,内源性特征逐步显现”的客观历史进程。该书初版于1997年,此后多次再版,英文版于2014年由德国斯普林格(Springer)出版社出版,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真实面貌。
1999年出版的《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张晋藩系统阐发了“法制文明”的概念,从浩繁史料中提炼出“德法互补”“礼法结合”等中国传统治理智慧,指出“礼”侧重于事前教化与预防,“法”侧重于事后惩戒,两者综合为治,体现了“以人为本,明德慎罚”的传统理念。
译著传声,架设中外互鉴之桥
在深耕本土法史学的同时,张晋藩始终保持着开放的学术视野。他意识到,全面认识中国法制史离不开与世界其他法治文明的横向比较,同时也要让国际学界看到中国学者基于第一手史料的最新研究成果。在这一过程中,译著成为双向交流的重要桥梁。
一方面,他鼓励开展比较法制史的研究,积极推动同仁和学生将国外法制史经典著作及海外汉学家的中国法制史研究成果译成中文。这些引进的译著为国内教学研究提供了域外参照,帮助学者在更宏大的世界史背景中审视中国法律传统的特性与地位。
另一方面,他的个人著作也陆续被翻译出海。日本中央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将他的《中国法制史》译成日文出版;《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和《中华法制文明史》英文版由德国斯普林格出版社出版,受到海外学界关注。目前,《中国监察法制史》的法文翻译和《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的韩文、俄文翻译工作也在推进中。这些译著为海外学者提供了来自中国本土学者的权威资料,以严谨的史料考证展示了中国法律文化的真实面貌。这种平等的学术对话,也增强了中国年轻一代法学学子在国际交流中的学术自信。
滋兰树蕙,绵延法史传承之脉
无论是领衔主编大型著述、编写教材、撰写专著还是推动译著交流,张晋藩所有的学术活动,最终都落脚于三尺讲台和对下一代人才的培养。
1983年,张晋藩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并于同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他的第一项大工程,就是创建研究生院。他整合各方资源,邀请王铁崖、韩德培、高铭暄等知名学者组成跨校际导师团队。教育部发给学生的论文调查费四百元,张晋藩也主张全额发放给学生,并给学生每二人分配一台录音机,以提高他们的外语水平。为激励学生潜心读书,研究生院特意安排教务处老师负责检查读书笔记。当时日本来讲学的教授说:“你们的博士生相当于日本的博士,水平高、不掺假。”
1985年,在张晋藩的推动下,中国法制史研究所在中国政法大学成立。2002年,在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为了避免中心成员安于现状,停滞不前,张晋藩开会时专门强调“中心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以此勉励大家努力工作。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正式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在编修《中国法制通史》多卷本的时候,张晋藩要求作者,“法律史研究要见思想、见人物、见制度。”这一理念对张晋藩培养的百余位博士生具有普遍影响。
2002年,张晋藩患上双眼黄斑病变,视力急剧下降。但他并未停下手中的笔,依然保持着高强度的教学科研工作。从最初使用6.5倍放大镜,到后来升级为12倍,他将脸贴近书页才能勉强看清字迹。“看到好的材料,我要把它复印下来,剪下来,然后再来看、再来读,就要费几番功夫才能找到一点材料。”他曾平静地向旁人讲述自己的工作状态。即便如此,仍坚持每天工作四五个小时。据统计,他六十余部专著、二十余部教材中的极大一部分,就是在这样艰难的视力条件下完成的。老师是学生的镜子,学生是老师的影子。对于张晋藩的众多弟子而言,先生的勤勉治学就是最好的身教。
除了学术上的倾囊相授,张晋藩对法学教育事业也倾注了深厚的情感。2007年,他拿出个人积蓄设立“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通过征文的形式激励在读学生了解并热爱中国法律史。2020年,他向烟台大学法学院捐资建设“张晋藩阅览室”。2022年,他再次捐资,在中国政法大学创办“蓟门法史书苑”,以实际行动助力法律史学的学术传承。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院长顾元深刻体会到了先生的精神内涵:“‘人民教育家’里,最关键的就是‘人民’。他有强烈的家国情怀。正是这种格局成就了他卓越的贡献,包括对学术、学科和教书育人的发展。”
2026年3月那堂课结束时,张晋藩扶住讲台轻轻喘了口气:“抱歉,今天只能先讲到这里。我准备了讲稿,让我的学生代讲剩下的内容。”全场掌声响起,师生们目送他走出教室。课件仍停留在“百年回顾”的末尾,而“未来展望”的部分,正等待后来者接力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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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