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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长有约、法治忆事、四长述法

法治浙江二十年主题沙龙干货满满

2026-04-24 21:24:0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李婳

作为法治浙江二十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重头戏,4月21日,法治沙龙在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弥陀寺法治文化公园开讲,“馆长有约”“法治忆事”“四长述法”三大主题环节依次登场,为现场观众带来干货满满的法治思想盛宴。沙龙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钱弘道主持。

在“馆长有约”环节,浙江省档案馆馆长王利月,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馆长、副研究馆员王永翔,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负责人方建英,龙泉司法档案博物馆负责人林志豪分别从不同角度讲述了法治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王利月结合省内各级综合档案馆藏的法治档案文献,讲述了浙江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对历史经验的汲取与借鉴。

王利月介绍,浙江省法院系统司法档案存量达2000万卷,系统见证了自民国时期以来,特别是法治浙江建设20年来的法治发展进程,做好档案保管、保护与活化利用责任重大。当前全省已全面推进司法档案数字化,龙泉等地已完成档案修复和汇编编纂,为地方法治研究提供了扎实的史料支撑。

王利月说,浙江省档案馆今年将重点推进对数字档案的数据挖掘,深化开发档案数据大模型的建构和应用,助推法治研究与文化传播。档案部门在持续强化档案资源、档案利用、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深入挖掘司法档案等各类档案文献的文化价值,为法治浙江建设贡献以史鉴今的档案力量。

王永翔则围绕五四宪法与浙江杭州的历史渊源,阐述了宪法精神在浙江的实践与弘扬。

王永翔说,今年是法治浙江、法治杭州建设20年。十年来,陈列馆初步构建起资源保护、陈列展览、宣传教育三大工作体系,坚持“内提外拓”保护、展示、教育、传播一体化推进。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已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浙江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累计收集宪法相关史料5300多件,为生动讲好宪法故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王永翔介绍,在宪法宣传教育方面,开馆以来接待观众超282万人次,聚焦领导干部、青少年、互联网等重点群体,打造宪法宣誓、法治大讲堂、宪法宣传使者学等品牌活动。今年还推出基层党员干部学宪法和开放式“大思政课”研学等群众性活动,并努力推进宪法历史资料库建设。杭州正在多部门协同发力,向着打造宪法宣传教育实践的高地迈进。本周恰逢《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全民阅读活动周”,希望大家走进陈列馆,把宪法作为人生的必读书,让宪法意识成为公民的核心法治素养。

方建英介绍,因水库建设需要,梁柏台故居实施整体搬迁,基地坚持原物真保护、修旧如旧原则,对木床、衣柜等140余件生活物品逐一编号复原展出,最大程度还原历史场景;同时持续收集梁柏台求学书稿、手稿、家书等史料,2025年举办海外史料专题展,深入挖掘其革命与法治价值。与浙江大学共建梁柏台法治精神研究中心,举办百年党史与梁柏台座谈会、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等高端学术研讨,百位法学专家参会指导。基地还分类打造分层教育体系,面向干部开展法治初心与宣誓教育,面向青少年将梁柏台精神融入思政课,面向群众开展家门口红色法治宣讲,持续传承红色法治文脉。

林志豪介绍,龙泉司法档案堪称继青瓷、宝剑之后的第三件国宝。档案自清咸丰元年(1851)至1949年横跨近百年,涵盖诉讼案件逾2万起。因长期保管条件较差、档案受潮粘连,经龙泉市与浙江大学团队11年抢救性修复和数字化保护得以重生。

林志豪说,为让沉睡的档案“活”起来,使其承载的历史智慧融入当代文化实践和社会认知,龙泉法院建成实体馆与数字博物馆,获评全国法院特色文化项目、省级法治传播教育基地;编撰出版《龙泉司法档案案例选编》中英双语案例集,精选100个典型案例,普及传统法律文化;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丽水中院承接最高法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从传统案例中提炼司法智慧和基层治理经验,获评优秀课题成果。其中仿制古青瓷案,明晰尊重合法仿古和打击伪造欺诈的边界,为产业创新提供法治启示。

嘉宾们的分享让现场观众深刻认识到,法治浙江建设是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文化、红色法治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壮大的。

在“法治忆事”环节,浙江省司法厅原厅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原主任胡虎林,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委员、省人大法工委原主任丁祖年,浙江省法学会原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委员、省法学会浙籍法学家研究会会长陈寿灿四位法治建设亲历者,深情讲述了法治浙江建设过程中的难忘往事。

胡虎林结合自身经历,回顾了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发展的关键历程。他提到,2003年浙江省委就提出浙江法治建设要走在全国前列,且率先垂范以法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例如在浙港经贸交流活动中,专门指示带律师团并签订法律服务合作协议,这在当时内地各省经贸活动中是首次。同时,浙江省委领导还深入监狱、司法所、公证处等基层单位调研,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两山”理论也正是在调研基层民主法治村建设时提出,余村由此成为发源地。

胡虎林强调,回顾法治浙江建设20年需铭记这段历史,呼吁共同努力推动法治浙江建设持续发展。

丁祖年作为法治浙江建设20年的亲历者、见证者和参与者,指出浙江省20年立法工作的核心是“高质量的立法推动高质量的发展”,并总结其三大特点。一是围绕浙江发展重点难点提供法治保障,如全国最早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06年被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还率先出台促进民营企业条例、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公共数据条例、快递业促进条例等;二是敢于创新,推出大批领先全国的创制性、领先型法律制度,诸多成熟制度被国家法律吸收;三是注重立法质量,强调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这源于“立法要管用、好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使浙江立法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获全国认可。

同时,丁祖年介绍浙江探索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体制机制,如全国最早创立地方立法网,公开法规草案让群众参与,被称为“永不落幕的立法听证会”;最早推出立法听证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房屋拆迁等领域影响广泛;首创“政府、人大、专家”三结合起草制度,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还首创代表分专业参与立法机制、首创“三精立法”理念和标准,得到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的肯定和推广。对于未来,他建议浙江立法需进一步提升精准化水平、提高立法效率,聚焦数字化发展,既要应对数字化带来的新兴领域挑战,也要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立法效能。

牛太升从理论角度,将法治浙江的价值要义归纳为三点。其一,法治浙江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三者有机统一的体现。他提到,在法治浙江建设初期调研时,曾有人担忧地方提出法治建设与国家统一性矛盾、标准设定及后续衔接问题,而调研明确需在“三者有机统一”框架下推进,这是其本质特征与理论内核。

其二,法治浙江以引领改革为重要使命。浙江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区,在法治建设中始终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关系,通过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法律服务等,以法治为改革铺轨开路、提供保障。其三,法治浙江坚持以民为本,最大成效是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他以浙江农村宅基地抵押为例,虽国家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抵押,但为满足农民发展需求,从司法角度联合银行、农办、法院等采取措施,保障农民用农房抵押贷款,解决实际发展难题。

陈寿灿介绍,法治浙江建设20年也是浙籍法学家研究、互动及浙江法学教育蓬勃发展的20年。在研究与传播方面,浙籍法学家研究会成立14年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的溯源工程,建立法学家研究数据库和资料库,开展课题研究与论文撰写,还邀请高铭暄、陈光中、应松年等著名法学家担任荣誉会长,他们为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等提出重要观点。

陈寿灿说,在法学教育方面,浙江现有40多个法学本科专业,多个硕士点及中国一流本科专业,浙江大学外,浙江工商大学也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反映法学学习成为社会共识。未来,研究会将继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传播与落地,坚持学术主流,顺应时代潮流,为法治浙江及中国法治发展贡献力量。

“四长述法”环节,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湖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宇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大数据处处长徐乐盛,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基层基础防控治理支队副支队长毛华栋四位公检法司系统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享了法治浙江建设在政法一线领域的实践成果。

叶伟忠从检察工作角度,分享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益诉讼、能力提升四方面的实践。在服务大局上,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创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联合有关部门形成闭环机制;在杭州市检察院成立营商环境检察办公室,下设四个“数字+业务”组,开展实质化运行。

在司法为民方面,杭州打造“全域检察e站”,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分类设置(如营商环境、基层治理、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类),延伸检察服务触角,2023年启动至今线上点击量超47万,在矛盾化解、促推基层治理中成效明显。公益诉讼领域,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建立研判指挥中心,推出年度公益实事项目。在能力提升上,深耕数字检察,依托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研究创新实践基地,承担中央政法委及最高检相关项目,组建“数字人员+检察办案人员”融合团队,构建法律监督闭环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吴宇昕围绕浙江省委对湖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指引展开分享。为推动“人民调解为了化解纠纷、处理纠纷”,湖州2021年出台《湖州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巩固提升人民调解经验做法,为“在湖州感受中国之治”奠定扎实基础。20年以来,聚焦法律援助工作,“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湖州健全机制,加强保障,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四千余起,让公平正义惠及更多人。2005年,在安吉余村被省委肯定的“通过民主决策关矿停厂是高明之举”,我们的体会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保障和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通过人与人的和谐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未来将持续推广余村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州法治湖州。

徐乐盛指出,浙江法院20年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是“数字改变司法”,经历奠基起步、多点突破、全域改革三个阶段。在多点突破阶段(2010-2018年),2012年首创网络司法拍卖,2013年以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2017年推出移动微法院(后升级为全国法院在线服务),同年成立全球首家杭州互联网法院。

徐乐盛说,2018年进入全域改革阶段后,浙江法院推进平台化整合与智能化赋能,实现除涉密案件外的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全国法院一张网)基于浙江法院平台打造,2025年12月实现全国上线试运行。展望未来,面对全国法院一张网运行、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上线、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三大背景,浙江法院将依托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基础,以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审判流程、诉讼规则、司法模式全面重塑,打造数字时代司法新模式。

毛华栋介绍,20年来,浙江公安机关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力军和排头兵的责任担当,坚持把法治思维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使法治浙江建设内涵更丰富、成果更丰硕。“枫桥经验”60多年创新发展历史,就是“枫桥经验”不断法治化的历史。

毛华栋说,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建立完善公安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服务保障体系,切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法律来规范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推进浙江法治公安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接下去,我们将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广大公安民警更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在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

他们的分享,让现场观众看到了法治浙江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生动实践。

在总结点评环节,钱弘道以“创新”“提炼”“贡献”三个关键词概括法治浙江的发展方向。第一,实践上要不断创新。无论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是数字法治建设,都要充分展现创新精神。以浙江政法工作数字化建设为例,这一重大创新举措应不断深入突破,推动政法数据共享、业务重构、制度重塑。第二,理论上要不断总结提炼。理论界要致力于将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第三,目标上要不断作出贡献。浙江已在法治实践中先行先试,成效显著。未来应继续立足自身探索,为全国法治提供更大助力,为世界法治注入中国元素与智慧。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