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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教育指导令》铲除校园欺凌的“家庭土壤”

2026-04-19 07:32:5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青心泉

□ 张燕

作为心理咨询师,我常在咨询室里听到欺凌者父母的申辩:“他在家挺听话的,怎么在学校就变成小霸王了?”这种认知错位,恰恰掩盖了欺凌行为背后深层次的家庭系统动力学问题。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典型案例中,“李某诉王某等健康权纠纷案”通过对9名欺凌者家长的集体约谈与指导,为我们展示了如何通过法治手段,从家庭这一“原点”出发,系统性地治理学生欺凌问题。

这是一起由多人参与、持续时间较长的校园欺凌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等9人均为同校学生。因琐事纠纷,王某等9名未成年人多次在校园及周边对李某实施言语侮辱、殴打等欺凌行为。这些行为不仅给李某造成了身体损伤,更导致其出现了情绪持续低落、不愿意上学等心理阴影,进而引发了健康权纠纷诉讼。

法院在审理这起侵权案件时,并未止步于经济赔偿的判决。通过社会调查发现,这9名被告的家庭普遍存在监护失职或教养失当的问题:9名被告大多生活在离异家庭,其中一人父母双亡;父母或监护人有的工作繁忙,疏于对孩子的关心和管教;有的亲子关系紧张,孩子犯错后非打即骂。9名被告的不良行为均与其父母未能正确、有效地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密切相关。

针对这一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法院在判令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果断向9名未成年人的父母签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系统性的法治教育与心理辅导。同时,法院联动社工建立起一套家庭教育联动机制,旨在彻底铲除滋生欺凌行为的“家庭土壤”。

行为镜像:为什么欺凌者的拳头通常挥向“家”的方向?

从发展心理学角度看,校园欺凌从来不是孤立的社交事件,它是孩子在家庭中习得的关系模式在校园里的“病理性投射”。

1.暴力逻辑的代际复制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监护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但在现实中,很多欺凌者的家庭往往存在“隐性暴力”或“棍棒教育”。在暴力环境下成长的个体,由于前额叶皮质对冲动的抑制功能尚未发育成熟,极易形成一种名为“敌意归因偏见”的认知模式:他们会将他人的中性行为误判为挑衅,并迅速启动防御性的攻击。对于这些孩子而言,挥向同学的拳头,本质上是在模仿父母解决问题的方式。

2.“共情能力”的荒漠化

欺凌者往往表现出令人震惊的冷漠。这种共情缺失,通常源于家庭中情感链接的断裂。如果家长在孩子幼年时忽视其情感需求,或在沟通中习惯于冷嘲热讽,孩子就无法学会如何识别他人的痛苦。一个在情感荒漠中长大的孩子,很难在欺凌他人时产生内疚感,甚至会通过凌驾于弱者之上的“权力感”来代偿自己在家庭中缺失的自尊。

3.权力支配与规则意识的坍塌

9名少年集体参与欺凌,体现了典型的“去个性化”现象,即在群体中丧失了个人道德判断。这种现象在那些缺乏规则边界的家庭中尤为常见。如果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表现得极端专制或极端纵容,孩子就无法建立起对法律和他人边界的敬畏之心。他们认为只要“人多势众”,就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

联动机制:以《家庭教育指导令》重塑反欺凌生态

本案最具有典型意义的,在于法院不再“孤军奋战”,而是通过司法建议和指导令,整合了学校、社会与家庭的协同育人资源。

1.强制纠偏,将“不管教”上升为“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校园欺凌者的家长常以“孩子闹着玩”为由逃避责任。本案中,法院通过向9名监护人签发指导令,明确告知:未能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引发欺凌行为的主因。这种法律层面的“当头棒喝”,强行中止了家长的推诿心理,迫使他们从心理底层重新审视自身的养育缺失。

2.“司法+教育+心理”的精准画像

联动机制的建立,打破了信息孤岛。通过对9名少年的家庭背景调查,法官和专家可以清晰地勾勒出每名欺凌者的家庭病灶:是母亲的过度控制,还是父亲的习惯性暴力。针对不同家庭采取的分层指导,实现了从“群体教育”向“个体干预”的跨越。

3.建立动态监测的“防护网”

指导令要求家长定期汇报教育改善情况,并联合学校进行跟踪观察。这种全方位的监管,实际上是在为这些行为偏差的少年建立一个临时的“外部前额叶”,通过外部规则的约束,帮助他们逐步建立起内在的自我控制力,防止其在“恶魔化”的标签下“破罐子破摔”。

专家处方:家长如何建立“非欺凌”的家庭教养底线?

作为心理老师,我经常在讲座中提醒家长:预防欺凌,不仅要教孩子保护自己,更要教孩子尊重边界。针对欺凌行为的早期干预,建议家长从以下四个维度发力:

1.识别“微型欺凌”,建立零容忍底线

很多重大的欺凌事件都始于家庭中的“微型语言暴力”。

专业建议:家长应审视自己是否在用羞辱、起外号或恐吓的方式对待孩子。如果你在家里用言语“欺凌”孩子,就不要指望他在学校能温柔待人。请践行“非暴力育儿”底线,让孩子懂得力量应用于保护,而非伤害。

2.培养“亲社会行为”与社会情感学习(SEL)

欺凌者通常缺乏健康的社交技巧。实操方案:引导孩子参与志愿者活动或团队协作游戏,在互动中练习“共情”。每天晚饭时,尝试问孩子一个问题:“你今天观察到了谁的情绪?你有没有给别人提供过哪怕一点点帮助?”将关注点从“输赢”转向“联结”。

矫正“权力优越感”的认知偏向。有些家长会不经意地给孩子灌输“你要比别人强”“别被那帮乡下孩子带坏了”等带有优越感歧视的观念。认知训练:这种“层级观念”是欺凌行为的精神温床。家长应通过行为示范,让孩子理解每个人,无论身体强弱、贫富差距,都拥有不可侵犯的尊严。

关注“群体压力”,赋予孩子拒绝的勇气。本案中多达9人参与欺凌,很多时候是为了“合群”。心理辅导:家长需要定期与孩子探讨社交圈层。教导孩子:真正的勇气不是跟随群体去欺辱弱小,而是在群体作恶时,有说“不”的底气和退出圈子的智慧。

协同共治:构筑无死角的“校园安全防护林”

“李某诉王某等健康权纠纷案”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治理欺凌,不能只处理“出事的孩子”,更要修复“出问题的家”。

司法应强化“溯源追责”:在处理类似健康权纠纷时,应前置家庭教育评估。凡发现欺凌行为与家庭教育缺失相关的,必须签发指导令,让家长在法律的威慑下补上缺失的教养课。

学校应接种“心理疫苗”:将预防欺凌的课程纳入必修,培养孩子的心理韧性,让每一个孩子都知道:欺凌他人并非力量的表现,而是内在无能与恐惧的掩饰。

社会应提供“接纳与矫正”:摒弃“天生坏人”的标签,为那些产生行为偏差的孩子提供专门的心理支持,防止其在社会排斥中走向更严重的犯罪深渊。

在治理校园欺凌的漫长道路上,法律不应只是事后的“创可贴”,而应成为铲除恶果根源的“除草剂”。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令》,我们正在尝试修复那些早已干涸的情感土壤,让那些迷失在暴力逻辑里的少年,重新找回共情与规则的边界。

我们有责任教会孩子分辨对错,更有责任确保孩子在懂得对错之前,不先被成人的粗暴与漠视夺走成为好人的可能性。当司法、学校与家庭联手铲除暴力生长的土壤,我们才能让校园每一个角落,都重现少年的阳光和笑脸。

(作者系心领航心理成长中心学术部主任)  


编辑:高弼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