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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支持医药创新

累计将199种创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026-04-15 17:17:0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鼓励创新药发展是提升临床用药质量层次、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要举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介绍,国家医保局始终支持医药创新,连续8年开展了医保目录谈判,累计将199种创新药纳入到医保报销范围。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为促进创新药发展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截至今年2月,医保基金累计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出5048亿元,带动销售7400亿元,惠及11.7亿人次。同时,国家医保局增设商保创新药目录,引入多元化支付机制,推动医药产业走上重创新、强研发的发展道路。 

王小宁指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创新药获批上市后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精准提出了支持措施。 

在药品首发阶段,《意见》提出优化首发价格机制,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制定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文件,探索实行企业自评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企业可以根据真实世界研究的结果和临床使用的效果,在首发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在药品进入医保阶段,《意见》强调要优化医保目录调整规则,兼顾患者获益和鼓励创新,谈判形成的医保支付标准要合理体现药品的临床价值,谈判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可以不受医保支付标准的约束。对于基本目录外的创新药,《意见》提出要加快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鼓励医药企业、慈善组织、专项基金等社会力量为创新药使用者提供精准有效帮扶等措施,这样有利于拓展创新药的支付渠道,引入多方参与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 

在药品参与集采阶段,《意见》强调,对供应多元、上市多年的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特别明确集采不涉及创新药。在常规挂网阶段,《意见》提出推动参比制剂、通用名药体现合理价格梯度,体现对创新研发的支持。 

编辑:韩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