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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协同破解失能群体监护难题

2026-04-11 07:07:0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经纬观

□ 叶名怡

这起为失智母女指定由居委会担任监护人的案件,是法院落实民法典监护制度、践行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的典型实践,更是直面社会老龄化背景下失能、失智群体监护痛点的有力担当。案件审理中,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的便民方式、多方协同的办案思路、精细具体的监护指引,将公职监护制度落到实处,不仅为监护缺失的困境母女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权益保障,更为破解失能群体监护难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在本案中,法院将被监护人的利益置于首位,委托家事调查员进行社会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母女二人的现实困境及居委会的监护能力,在确认居委会具备履职能力、后续监护方案切实可行后,依法指定居委会担任监护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贴合被监护人的实际生活需求,实现了法律适用与现实需求的精准契合,让兜底性的公职监护不再是纸面上的制度,而是真正守护失能群体的“安全网”。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让法治精神走进社区、贴近群众。居民旁听庭审可直观了解这起监护案件背后的法律制度,以鲜活的案例向社会传递了公职监护的制度价值。当庭宣判后,法官对居委会的现场履职指导,从司法层面为监护人履职划定标准、提供指引,有效避免了公职监护形式化的问题,确保监护职责落地见效,体现了司法审判的专业性与前瞻性。

更为重要的是,本案构建了“居委会+亲友+第三方机构”的多元协同监护体系,打破了单一主体履职的局限性,为失能群体监护提供了长效保障。庭审后多方共同细化的监护方案,既兼顾了母女二人的情感依赖与专业照护需求,又实现了对被监护人财产权益的保护,更建立了监护履职的全流程监督体系。这种多元协同模式,有效破解了失能群体监护中“谁来管、怎么管”的难题。

此次普陀区法院的司法实践,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精准保障,更是一次具有深刻社会价值的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失智群体的监护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痛点,部分无配偶、无子女、近亲属无监护能力的失能群体,极易陷入监护缺失的困境。

本案中,法院以公职监护为抓手,通过精准裁判、专业指导、多元协同,推动构建长效监护体系,为破解此类社会难题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让居委会的公职监护职责落到实处,不仅解决了个案的监护难题,更向社会明确了公职监护的适用场景和履职要求。

这起案件的审理,充分展现了基层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回应社会需求的责任与担当。期待以本案为契机,所有社会力量能够进一步探索失能群体监护困境的化解路径,推动监护制度不断完善,让困难群体都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与社会关怀。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辑:高弼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