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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打独斗”到“握指成拳”

内蒙古以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精准守护绿水青山

2026-04-08 20:35:2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郭君怡

春意渐浓,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残雪未消、新绿初绽;呼伦贝尔大草原上,嫩绿刺破冻土,从苍黄中渐渐萌出;乌海湖畔,冬日的沉寂已悄然融开,远道而来的红嘴鸥伴着春日阳光翩翩起舞……这样一幅幅“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态图景,正是得益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持续推进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的坚实守护。

“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生态是我们的责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山林、河湖、草原“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形成了“四大检察互动、三大协作并行”生态保护检察模式,法治力量让绿水青山生机盎然。

数据显示,“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累计办理山林公益保护案件1262件,办理河湖公益保护案件1720件,办理草原公益保护案件1746件,督促修复林地14.2万亩,清理污染水域1.95万亩,保护草原18.61万亩,以检察之力守护内蒙古山林之茂、河湖之清、草原之美。

量体裁衣精准守护

作为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内蒙古横跨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区域,是森林向草原过渡、草原向荒漠过渡的重要地带,自然条件和地理条件决定了内蒙古的生态本就脆弱。然而长期以来,“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是内蒙古生态治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力量,很难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

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云龙介绍,2023年,自治区检察院部署了为期三年的“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量身定制了山林、河湖、草原的生态守护方案,并为每一项行动精准设置了“主场”和“靶心”,构建起司法护绿、协同治绿、共同享绿的法治保障体系。

内蒙古大兴安岭层峦叠翠,是山林保护协作统一行动的“主战场”,一场守护森林资源的行动在这里深入推进。自治区检察机关以“三北”防护林工程为重点,严厉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让每一片绿意都安然扎根。

从清理河道“四乱”到监督水土保持,从治理污染水域到追缴生态修复费用,自治区检察机关将黄河和“一湖两海”作为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主阵地,守护每一滴水清澈纯净。

内蒙古草原是欧亚大陆草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草原面积8.15亿亩,从“牧草王国”呼伦贝尔草原到“生态宝库”锡林郭勒草原,自治区检察机关以荒漠化防治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开垦草原、超载放牧等行为,让草原“绿起来”“肥起来”。

凝聚合力保驾护航

据了解,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严的基调,自治区检察院持续深化与生态环境、水利、林草部门协作,先后部署“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基层行”等专项监督行动,进一步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实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提档升级,构建起衔接顺畅、配合有力、监督有效的生态保护机制。

“生态保护不是单一领域的工作,需要‘四大检察’像四个轮子一样协同转动,才能跑得稳、跑得远。”自治区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宏说,“我们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三大协作’保驾护航。”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95份,检察机关跨区域移送案件线索126件,实现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共治”转变。

乌梁素海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是自治区黄河流域段最大的淡水湖泊。为了守护好这颗“塞外明珠”,乌拉特前旗检察院依托“河湖协作统一行动”,创新“党建联盟+区域协作+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切实筑牢河湖保护屏障。

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弘年告诉记者,该院联合8地检察院制定5项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协同办理乌梁素海面源、点源、内源污染公益诉讼案件145件,提出检察建议98件,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11件,督促清理农村生活污染源、回收废旧地膜等1万余吨,收割湖区水草约3000亩、芦苇9.1万吨,督促整改排污不达标企业3家,让“一湖之治”变为“流域之治”。

迎难而上各个击破

“生态保护是一场硬仗,专业性强、跨区域协调难、生态修复周期长,挑战确实不少,但我们从未退缩。”张云龙介绍,“针对各类挑战,我们拿出了实实在在的办法。”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检察院组建了公益诉讼骨干专案组,进一步强化专业支撑。同时,全区检察机关建立了“三级院一体化办案”模式,实行自治区院统筹协调、分市院推进落实、基层院精准执行,进一步优化了协作机制,实现了集中力量办大案。

“我们打造了‘益护几字湾’公益诉讼品牌,创新‘1235N’工作法,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实地勘察、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排查线索,构建起了‘智能预警—精准定位—快速取证’数字化体系。”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芳告诉记者。

针对涉案生态植被修复难题,达拉特旗检察机关依托“林长+检察长”机制,推动全旗设立生态损害赔偿保证金账户,账户设立以来,已适用20余件案件,累计入账1400余万元,为地方荒漠化防治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有效督促违法行为人恢复植被。

此外,为加强后续监督,全区检察机关邀请3300多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群众代表对办案效果开展监督,将听证会开进蒙古包,共绘公益保护新图景。2023年以来,全区开展公益诉讼听证1476次,邀请群众对办案效果监督1846次,累计接收群众反映线索1954件,“两山”理念已被深深镌刻在内蒙古大地上。

从“九龙治水”到“握指成拳”,从“单打独斗”到“同向发力”,内蒙古检察机关以“量体裁衣”的精准守护和“迎难而上”的担当作为,将法治的刚性融入生态保护中,这不仅是生态检察制度的创新突破,更是对“国之大者”的法治践行,实现了让山林守得住、河湖清得净、草原长得好。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