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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持续提升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提出,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禁任何地方、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通知强调,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部门及学校负责人责任。对于泛化炒作“教育内卷”“中考状元”“盲盒率”等话题,以及攻击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为,要及时管控处置。
编辑:高弼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