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民生
□ 孙天乐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电信网络诈骗、虚假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多个领域,生动展现了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护民生福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积极作为。
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安全之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个人财产安全,更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并开展全流程追赃挽损,是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举措。
例如,在李某某、曾某某等8人诈骗案中,犯罪团伙在菲律宾组建跨境诈骗集团,利用涉诈App诱导被害人充值,诈骗数额高达1400余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深挖彻查诈骗集团犯罪事实,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通过讯问、释法说理,促使主犯认罪认罚,全面交代犯罪事实,依法准确认定诈骗集团犯罪数额。同时,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最终,该案累计追缴款物近1400万元,法院发布公告向已经查明的15名被害人发还全部被骗资金。此外,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情况制作反诈短视频揭示诈骗手法、作出预警提示,并开展反诈知识宣传20余次。
此案的成功办理启示我们: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既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准确认定诈骗金额,充分彰显刑罚震慑效应,又要全力追查赃款去向,对已转化为房产、车辆、存款等财物的诈骗违法所得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最大程度挽回群众损失。同时,要积极开展反诈宣传,切实增强群众识诈反诈能力,进一步提升电信诈骗治理效能。
社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涉社保基金虚假诉讼往往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发现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及时堵塞监管漏洞,规范基金管理,对于推动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的完善、守住民生底线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在曾某某等81人确认劳动关系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中,王某民利用自己成立的劳动服务中介公司,与他人合谋伪造81人与两家企业的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材料,并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关系,企图通过违规参保领取社保。诉讼前,王某民以许诺好处费的方式请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予以配合。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其诉求。2025年初,最高检根据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送的数据,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交办了该虚构劳动关系系列线索。随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启动专项核查,并指导组建专案组,运用大数据筛查分析,发现被告企业对原告诉求毫无抗辩,存在虚假诉讼嫌疑。检察机关通过调阅卷宗、调查核实、刑民协作等方式查明了伪造证据、恶意串通的事实,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并对构成虚假诉讼罪的相关人员判处刑罚。
此案的成功办理表明,面对隐蔽性强的虚假诉讼,检察机关要善于运用大数据模型,推动监督模式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挖掘、智能筛查转变。同时,要发挥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一体化履职机制优势,实现对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此外,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定位,积极开展源头治理,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构建多方协作机制,共同推动相关问题从源头加以解决。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期待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以法治之力守护民生福祉、护航美好生活。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