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是高质量发展的“试金石”、更是民生福祉的“温度计”。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25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计8个,涉及盲盒经济、折扣红包计算、预付费消费等方面。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涉及老年消费群体权益保护成为重点之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银发消费”持续增长,不断加强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老年人权利、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七旬老人刘某遭遇盲盒“陷阱”,在徐州市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翟山派出所调解工作室的调解下,经营者当场为刘某办理退货退款,并承诺全面整改店内不合理的售后规则。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红包、购物券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在电商平台得到广泛应用。此次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由淮安中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就认定消费者使用平台红包抵扣的金额属于其支付的商品价款,需计入惩罚性赔偿计算基数,准确评价了经营者对其欺诈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平台经济今后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借鉴。
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出现经营者转让店铺、卷款跑路等情况,本次也有典型案例涉及。无锡市新吴区某美容美发店连环转让后,第三任经营者经营不善,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消费。后无锡市新吴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在联合多个部门多次约谈经营者无果,遂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协助消费者收集证据、协调律师代理、提供维权帮助等事宜。法院审理后,判决三任经营者应对各自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退款责任,因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应对转让前未消费完毕的消费者继续提供服务,故同时判决对于转让方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受让方应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