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综治江淮行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光明
9月初,朱某因为田某的商业职业学校添置教学设施出现纠纷,且田某的学校因“公参民”整改停办,资金涉多起执行案件被法院冻结。朱某先后到安徽省霍邱县教育局等部门反映情况,皆因部门职责边界模糊,诉求陷入僵局。这个时候该情况纠纷反映到县综治中心,综合窗口依据“受理兜底机制”当场兜底受理。在县综治中心倾力组织调解下,田某与县教育局、县法院执行局达成协议:确认从田某被冻结的补偿款中预留42万元,直接兑付给朱某,纠纷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霍邱县委、县政府在克服财政巨大压力下投入700余万元,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紧扣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以运行机制规范化为着力点,积极构建“统一受理、分类流转、依法办理、闭环管理”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全渠道汇聚群众诉求
霍邱县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各类受理渠道,构建起“窗口受理+网格排查+线上归集”的三维受理体系,实现“诉求全接收”——
窗口受理“一站式”:在综治中心主功能区1200平方米的实体大厅内,设置2个综合受理窗口、18个专业受理窗口,涵盖信访接待、司法调解、人社维权、住建投诉等13个领域,实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
网格排查“无死角”:在村、社区一级,依托7105个网格、7887名网格员,推行“日排查、日上报”工作机制,将受理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
线上归集“一网统”:运用六安市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平台,与110指挥中心、乡镇综治中心、村(社区)综治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动受理机制,对非警务警情、基层摸排的纠纷、部门移交的诉求,统一接入信息平台。
在织密受理网络,确保“诉求无死角”的情况下,霍邱县综治中心做到规范受理流程,确保“入口无偏差”。
根据霍邱县制定的综治中心工作手册,对于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明确了“三问三看、两核一登、一分流”的标准化流程,让每一起诉求的受理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在“三问三看”环节上,霍邱县要求窗口受理人员接待群众时,必须做到“问诉求、问涉事方、问紧急程度,看情绪状态、看证据材料、看涉及领域”。在“两核一登”规范录信息时,要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实行“核实身份信息、核实事实线索、登记诉求台账”。在“一分流”上要做到快速导路径,要求导引台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人员时,当场对诉求进行初步分流,让群众诉求有人管。
“针对传统治理中‘部门分散受理、群众多头跑腿’的痛点,是制约治理效能的一大瓶颈,我们以县综治中心‘一站式’平台为载体,打造‘渠道全整合、流程全规范、服务全兜底’的统一受理机制,让群众反映诉求‘进一扇门、找一个窗、办所有事’,避免受理断档、服务打折。”霍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尚说,通过打造专业受理队伍,搭建信息化受理平台,建立受理兜底机制,对“职责不明确、边界模糊”的诉求,实行“综合窗口兜底受理,中心协调确定责任部门”,坚决杜绝“群众跑断腿、诉求没人接”的情况。
高效化分类流转处置
霍邱县坚持“精准分类、科学分流、全程跟踪”原则,建立“按类型、按层级、按风险”三维流转体系,让每一起纠纷都能“找到对的人、走上对的路”,把受理与办理的关键环节连接起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与质量。
根据霍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相关方案要求,明确流转原则,锚定“分流不盲目”;优化流转方式,实现“传递无延迟”;健全流转保障,确保“衔接无空隙”。
为了确保流转有方向、有依据,霍邱县制定了制度,确立了“三定原则”,按矛盾纠纷性质定类型、定层级、定风险。在定矛盾纠纷类型时,霍邱县将矛盾纠纷细分为26大类,每类对应明确的处置部门或功能区。在按管辖权限定责任“定层级”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中心受理研判属于乡镇可以解决的简单纠纷,通过平台流转至乡镇综治中心化解,提高纠纷处置效率。在按风险等级分时限“定风险”时,按“高、中、低”三级风险划分,明确流转后的处置时限。
“我们还采取‘即时流转、协同流转、信息化流转’三种方式,打破部门壁垒、层级隔阂,让纠纷流转‘快起来、顺起来’。通过信息共享机制、专人对接机制、跟踪提醒机制,避免‘流转后没人接、处置中没人跟’的问题,做实纠纷流转处置的‘后半篇文章’,达到实现传递无延迟,确保衔接无空隙。”霍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高长明说。
至于矛盾纠纷处置则构建了“专业化处置”保障体系,实现“依法办理”规范化。霍邱县依托“金其华工作法”+法治化处置模式,严格遵循法治化“路线图”,做到“调解优先、能调尽调”,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关口,打通行政救济中间通道,守住公平正义最后防线,让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在法治框架内化解,既解“事结”,又解“心结”。
自今年6月,霍邱县综治中心运行以来,通过“一站式”平台统一受理矛盾纠纷2665件,信息登记完整率100%;通过构建专业化处置保障体系,诉前指引服务覆盖100%司法程序案件。
全链条实现闭环管理
“我们建立了‘跟踪核查、效果评估、复盘改进’的闭环机制,确保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防止‘办而不结、结而无效’,确保办理不悬空,确保群众真满意。”周尚说,县综治中心作为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枢纽,还开展了“双重评估”,建立了“当事人评价、数据研判”的双重效果评估体系,从“群众视角、数据视角”全面衡量办理效果,避免“自说自话、自我满意”,直接决定了矛盾化解的效率与服务群众的温度。
霍邱县综治中心实行“承办单位自查、中心巡查、政法委督查”三级核查制度,层层压实责任。承办单位每日自查办理进度,及时将办理纠纷的情况在矛调平台内完成更新,对疑难诉求,及时上报中心协调。中心巡查则由中心安排专人每日通过矛调平台巡查办理进度,对超期未办的进行电话提醒或发送《督办函》,对3次督办仍未整改的,约谈承办单位负责人。县委政法委督查则是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群众回访”等方式,检查办理质量,对敷衍塞责的单位,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
此外,霍邱县综治中心还坚持科技赋能的支撑,有效提升了治理效能,做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中心坚持定期复盘总结,通过月度案例复盘、季度运行评估等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自综治中心运行以来,霍邱县积极构建起“发现-处置-评估-改进”的长效治理循环,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紧抓不放”的执行力,持续优化运行机制,群众平均办事时间大幅缩短,全县未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让“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霍邱落地生根,以法治力量筑牢基层治理“平安基石”。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