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刘依莲 张姝玥
11月13日—14日,受湖北省检察院邀请,14名来自宜昌、恩施、荆门三地的全国、省人大代表齐聚天门,在多元互动中“沉浸式”实地调研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

图为人大代表实地调研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
在天门市博物馆,代表们参观了石家河文物专题展览。展厅内,从被誉为“中华第一凤”的透雕玉团凤到蕴含古老信息的刻画符号陶器,一件件珍贵文物系统展现了石家河文化作为中华五千年文明重要实证的深厚内涵与独特魅力。
参观过程中,代表们既被文物本身吸引,更被检察机关的法治守护故事深深打动。
汉江检察机关聚焦文物保护难点痛点,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成功推动解决白龙寺建筑风化修复、印信台遗址违章建筑拆除等多个长期存在的文物保护难题。
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并未止步于个案办理,而是构建起 “常态化巡查—精准化监督—协同化修复”全链条保护机制,以法治力量为文物安全筑牢坚实防线。
“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文物保护效能,守住的不仅是历史的物证,更是我们民族文化的根与魂。”一位代表在认真聆听展品介绍后深有感触地说。
调研第二站,代表们前往闻名遐迩的石家河遗址。作为目前已知规模最大的新石器时代城址群,石家河遗址是探寻三星堆文化、楚文化源头的关键所在,其保护状况牵动人心。
在遗址现场,代表们先后考察了三房湾遗址、印信台遗址等保护展示项目,亲身感受这片古老土地承载的历史厚重,并了解到针对遗址核心区曾出现的违规动土、水土流失及水患威胁等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磋商会议等方式,有效督促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实施了遗址保护性回填、周边环境整治、河道清淤疏浚等一系列实质性保护工程。
检察机关不仅注重“治已病”,更着力“防未病”。经过不懈努力,在省级条例出台保护石家河遗址之际,推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条款写入《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实现了从个案监督到顶层设计参与,从解决具体问题到建立长效机制的跨越,真正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影响一面”的辐射效果。
“从遗址保护到法治入例,检察机关展现了服务文化传承的担当与智慧。”代表们在实地察看和深入交流后,纷纷对汉江检察机关为长江文化传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所做努力给予高度评价。
代表们结合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
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有代表建议运用数字检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实现风险早发现早介入,并推动保护成果向文旅融合延伸。
在乡村振兴方面,有代表希望检察力量更多向乡村倾斜,保护传统村落并助力人居环境整治。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代表建议将公益诉讼效能充分运用于流域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代表有所呼,检察有所应。湖北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徐国华说,代表们的意见建议承载着人民的期待与呼声,省检察院将高度重视、逐条梳理,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克强等参加调研。据悉,汉江检察机关将不断优化履职方式,切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做实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健全意见建议办理与反馈机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