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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刑会”:勾勒中国刑事司法新坐标

2025-11-17 06:18:0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本报记者 蒋安杰

11月13日的北京,虽已进入冬季,却似深秋时节,金黄色的银杏树在风中摇曳,映衬着时光静好。时隔六年后,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八刑会”)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

这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后召开的首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十五五”规划新征程开启在即,会议承前启后更具里程碑意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目标和任务,刑事审判工作如何回应这一要求,成为本次会议的核心议题。

会议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上,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强调必须坚持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坚持刑事司法基本原则;必须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会议从司法理念到政策适用,从打击犯罪到保障人权,全面勾勒出新时代中国刑事司法的路线图,为未来五年刑事司法工作指明方向。

会议背景:六年等待与时代变迁

2019年10月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刑事案件,积极深化刑事领域司法改革,努力锻造过硬刑事审判队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六年时间,中国社会经历了深刻变革,犯罪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4年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4.46万件,判处罪犯793.91万人。

与上一个五年相比,金融犯罪、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等传统犯罪数量明显下降,而新型网络犯罪、经济犯罪呈现上升趋势。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洗钱、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案件下降15.51%,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下降16.75%。

2020年至2024年,人民法院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3万件,较上一个五年下降6.75%。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由2015年的4万余件下降至2024年不足1.6万件。审结“两抢一盗”案件82.7万件,较上一个五年下降33.26%。

数据显示,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审结相关案件3.3万件,较上一个五年上升53.17%,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涉企产权案件,纠正错案194件313人,做实依法平等保护;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5.4万件,较上一个五年上升31.28%。

这些数据背后,折射出中国犯罪类型的结构性转变,也从客观上要求刑事政策适时调整跟进。

“八刑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承载了为中国刑事司法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间指明方向的重任,标志着中国刑事司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五大要求:刑事司法的系统布局

会议明确提出树立正确刑事司法理念、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多发高发和新类型犯罪、守好刑事审判质量生命线、深化刑事领域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五大要求,形成刑事司法的系统布局。

司法理念革新。会议明确提出,要“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认识判断结合起来”,强调“把遵循法度、顺应常理、合乎常情融合作为定罪量刑的基本考量”。这一表述标志着司法理念的重要转变——刑事司法不能局限于单纯的法律逻辑,而必须兼顾社会常理和人之常情,让裁判结果既符合法律规范,又契合人民群众最朴素的公平正义观。

打击重点明确。会议明确三大重点打击领域:依法严惩渗透颠覆、暴力恐怖等犯罪,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把依法严惩作为日常工作;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这些要求体现了刑事司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明确导向。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就是法治化。会议强调把依法严惩作为日常工作,从严要求、规范办理。要严格依法办案,坚决防止因案件质量问题导致“前打后翻”。

会议特别强调要严格落实贿赂犯罪“数额加情节”的标准,对受贿时间跨度大、不收敛不收手、巨额索贿或多次索贿等情形,特别是虽然受贿金额不大,或者尚未实际控制财物,但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回应新型犯罪。面对社会上新出现的问题,会议专门强调,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对诈骗老弱人群、坑农害农、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这些要求显示刑事司法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填补治理空白。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司法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人民群众正义价值诉求的重要屏障。如何最大限度实现这一诉求,需要不断优化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大力克服影响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阻碍。对此,会议强调严把法律政策关、事实证据关、程序适用关,治罪与治理并重,做实再审纠错。这些具体要求的提出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也是维护公正审判的工作要点。

政策延续:“宽严相济”的辩证发展

202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工作中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注重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自提出以来,经历了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八刑会”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强调,再次体现了中国刑事政策的一贯性和延续性。

此次会议更进一步明确了“严”与“宽”的辩证关系。一方面,“严”的一手不能放松。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必须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坚决判处,彰显刑罚“锋芒”所向,实现刑罚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目的。

另一方面,“宽”的一手也需落实。对于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犯罪,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依法体现从宽,有力瓦解犯罪,也更利于罪犯改造。

会议强调,必须遵循“严格依法办理、裁判标准统一、宽严理据充分”的要求,作出“三个效果”相统一的恰当处理。这种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体现了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和司法理性的成熟。

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教结合

会议对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明确指引:“做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会议上指出:“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特别是屡教不改、人身危险性大的未成年罪犯,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同时,“对于情节较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的未成年被告人,要切实把惩罚与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有机结合,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这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区别对待,反映了刑事政策精准化、人性化的发展方向。

网络犯罪:应对全球性司法难题

此次会议专门针对网络犯罪治理提出了系统方案。张军表示:“互联网的发展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犯罪。”

会议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完善司法规则,聚焦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网络直播淫秽表演、网络犯罪案件管辖、电子数据取证认证等新问题;严厉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依法追究为境外赌博提供服务和传播涉赌有害信息的网络平台刑事责任;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上游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惩治“行业内鬼”,依法适用从业禁止。

这些措施直击当前网络犯罪的难点和痛点,体现了刑事司法对时代发展的积极响应。

死刑政策:严格控制与精准适用

死刑复核工作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死刑政策,会议强调必须长期坚持、准确贯彻。要切实发挥死刑惩戒震慑作用,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滥杀无辜、残害未成年人等罪行极其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适用死刑,决不手软。

众所周知,4座城市、6个家庭、7条生命、20多年逃亡,最高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核准死刑,对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案核准死刑,大快人心。

刑事政策由党中央确定,要结合工作实际、具体案件,强化政策引导,促进社会治理。这也是会议强调的另一方面,要凝聚锋芒、区别对待,对于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杀人案件,通过各方做好矛盾化解、被害方谅解工作,或者被害方有明显过错的,依法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会议同时强调要严把事实证据关,“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切实做到存疑证据依法不予采信、瑕疵证据必须着力补正、非法证据坚决予以排除”。

会议特别提到具有警示意义的郑筱萸案。郑筱萸案的判决,特别是死刑的核准,强烈传递出对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严惩不贷的信号。其玩忽职守行为导致假药流入市场,严重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强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保护民生”是刑事审判的核心价值。一位与会专家对《法治日报》记者表示,“八刑会”提及此类案件,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指导全国法院在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时,如何把握“罪行极其严重”的严惩重判标准,不能仅看受贿数额,还要综合评估其渎职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政治影响,明确司法原则和政策方向。

历史纵深:从第三次到第八次会议

“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是中国刑事司法领域最高级别的业务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它并非定期举行,而是在刑事法律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需要明确重要方向的时期召开。会议的决议和主题对全国各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具有长期的指导意义。

回顾历史,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始终是中国刑事司法发展的里程碑。

第三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于1981年11月在河北石家庄举行,会议强调要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做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9月举行,正值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逾半年、“97刑法”即将实施之际,距离上一次会议时间跨度长达16年,强调了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11月举行,距离上一次会议跨度9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刑事审判理念发展的重要节点,推动了死刑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量刑指导意见制定等关键改革;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举行,提出要切实转变和更新刑事司法理念,推动刑事司法理念创新等论断;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举行,树立了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

一位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老法官对记者表示,每一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召开都体现了党中央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都是中国刑事司法不平凡历程的真实记录,也是中国刑事司法政策的风向标。

在他看来,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关注度最高,直接为2007年死刑复核权统一回归最高人民法院作前期部署而召开,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刑事司法理念”,推动了死刑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是死刑政策作出重要调整的一次里程碑会议。

2019年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时,司法体制改革正值深水区。六年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刑事司法理念发生深刻变化,中国刑事司法完成了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刻转变,体现了国家治理理念的进步。

“这六年是我们对刑事政策理解不断深化的六年。”第一次参加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时延安如是表示,“八刑会”对刑事审判中强化法治思维、办案注重价值取向有着具体的阐释,令人印象深刻。

“刑事审判理念思路须持续跟进,刑事审判质量效率效果须持续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机制须持续完善,刑事审判队伍建设须持续加强。”一位大法官在回程飞机上有感而发,并在工作群里引发共鸣。

“‘八刑会’是一次在关键时期召开的关键会议。”最高法院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出这次会议的非同寻常,刑事审判工作任重而道远。


编辑:申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