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 本报记者 刘欣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进行专章部署,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方向。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学术年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以“聚焦建设美丽中国 展望‘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目标、关键领域和政策导向等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要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共同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系统谋划顶层设计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从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向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跨越式转变。
这五年,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构建形成了美丽中国建设“1+1+N”实施体系,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示范样板建设。
这五年,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着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我国低碳转型步伐加快。9.5亿吨的粗钢产能完成全流程或者重点工程超低排放改造,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清洁电力供应体系,启动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地超过煤电。
这五年,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去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是29.3微克每立方米,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
这五年,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我国深度参与了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充分展现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作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并付诸行动。我国还作为主席国,举办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推动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深入推动南南合作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保护法律体系和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记者从本次年会举行的以“‘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为主题的分会场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地也探索出不少实用经验与具体做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伍其东介绍说,山东省聚焦健全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推动创新突破:坚持源头管控,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划定高质量发展边框底线;夯实法治基础,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筑牢高水平保护制度根基;统筹发展安全,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机制,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磊介绍说,江苏省坚持提档升级,构建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大气、水、固废、噪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单行法规齐头并进的法规标准体系。同时,坚持系统推进,构建江河湖海“一保护三治理”格局,凝聚合力提升长江、太湖、海洋等重点流域治理能力。此外,坚持统筹兼顾,优化完善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环评与总量制度改革,构建以“环保贷”“环保担”“环基贷”为核心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战略发展处处长王强介绍说,碳市场是温室气体减排的关键市场化工具,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手段。在生态环境部有力指导下,上海系统推进碳市场建设和相关绿色低碳制度创新,碳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碳金融创新持续开展,碳普惠机制加快构建,为提升城市绿色竞争力、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探讨未来改革方向
在以“‘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为主题的分会场上,与会专家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如何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及如何进一步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进行深入探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原司长郜进兴介绍,“十四五”时期,财政部门坚持多措并举完善多元化的财政支出方式,坚持系统观念打出多种政策工具“组合拳”,坚持凝聚合力注重发挥地方、社会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围绕重点难点完善制度机制,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应着重做好支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支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支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支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工作。
“生态环境标准是基本的环境管理手段之一,在我国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始终是环境管理理念的集中体现和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综合业务部主任王海燕建议,在明确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上下游协同进行排放管控、流域产业绿色转型引领等方面,可通过研究制定体现流域特征的差异化质量标准、针对关键共性污染物控制的排放标准、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指南等,推进一体化治理体系的逐步形成与完善。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区域评估部副主任刘筱璇认为,“十五五”期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以固根基、强功能为主线,充分发挥“明底线”“划边框”的重要作用,让边框更清晰、底线更明确、制度更严密,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李萱看来,针对环境信用评价标准不一致、信息管理不规范、惩戒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应着重推进制度规范统一,实施全国规则统一的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以环境信用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