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军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副主任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作出具体部署。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的使命任务。湖北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职能定位,把各项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扎实履职尽责,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以司法行政之为服务保障支点建设。
一、树牢法治思维,着力打造“法治的支点”
法治是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必须把湖北发展的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实施法治化建设升级行动,积极打造中部地区法治高地。
推动法治湖北建设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关于以高水平法治湖北服务保障支点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为支点建设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统筹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实现立法更加完备科学、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司法更加公平公正、普法更加全面深入。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备案审查,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收官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积极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推动湖北更多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推动修订《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抓实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教育工作,孵化更多特色普法品牌,营造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持续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厚植基层治理法治根基。
二、树牢系统思维,着力服务“发展的支点”
聚力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全面深化改革这个根本动力、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这个根本目的,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应对挑战。
聚力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支点建设产业所需、企业所盼,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适时推进“七大战略”(即能级跨越、科创引领、产业倍增、枢纽提能、美丽湖北、文化创新、区域联动战略)制度保障相关立法项目进程,做到支点建设推进到哪里,制度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及时清理与支点建设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及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以执法作风之变促发展之变。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高质效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开展“律心向党 建功支点”活动,引导湖北律师队伍讲政治、正行风、优服务。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加快建设与产业布局相匹配、产业体系相融合的全方位、全领域、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新格局,以良好法治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聚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建立湖北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团队,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组织涉外法治人才积极参与涉外任务和重大专项行动。加快培育武汉仲裁委成为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高标准推动武汉区域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支持湖北自贸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开展商事仲裁,建立律师调解与商事仲裁衔接机制,全面提升仲裁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力。支持湖北省内律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大涉外律师培养力度,制定湖北省律所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工作办法,全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生态圈。
聚力高品质生活,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支持设立武汉中央法务区,推进区域司法鉴定中心建设,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三省仲裁协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安心工作撑起法律“保护伞”。深入开展“公证规范优质”专项活动,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服务流程和服务行为。
三、树牢底线思维,着力守护“安全的支点”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对司法行政机关而言,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都是“一失万无”的工作,务必做到“万无一失”。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以一域之安助力社会大局之稳。
持续打牢政治安全根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持续巩固监管安全屏障。提升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各环节的衔接配合效能,努力实现惩罚改造好、教育矫正好、回归融入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工作目标。狠抓各项监管措施落实,确保监狱、戒毒所绝对安全。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依法落实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措施,提高教育矫正质效。修订《湖北省安置帮教工作指引》,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帮教。
持续筑牢社会安全堤坝。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成果,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