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阳
2025年10月20日,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内,30余个国家的代表与香港各界人士齐聚一堂,共同见证国际调解院开业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当外交部副部长华春莹与各方代表共同为机构揭幕时,这个全球首个专注于国际调解的政府间组织,就这样带着人们的期待,登上了国际舞台。
国际调解院的诞生绝非偶然,而是源于当前国际争端解决体系的深层困境。长期以来,全球范围内的国际争端解决主要依赖国际法院、仲裁机构等传统平台,这些机制虽在维护国际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逐渐暴露出诸多局限性。一方面,其规则制定与裁决逻辑多源于欧美法律体系,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与文化背景考量不足,导致不少发展中国家对裁决结果的认可度持续下降。另一方面,传统争端解决机制普遍存在程序冗长、成本高昂的问题,一场国际仲裁往往需要耗时数年,费用高达数百万美元,这让许多中小国家望而却步,客观上形成了“大国主导、小国失语”的治理困境。
在此背景下,国际调解院的出现恰好填补了全球治理的关键空白。与传统机制相比,国际调解院的核心优势在于其“调解优先”的理念与“多边共治”的架构。作为《国际调解院公约》的核心产物,机构从规则制定阶段便充分吸纳了发展中国家的意见,公约文本中明确将“尊重国家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兼顾不同法律文化传统”作为基本原则,彻底打破了单一法律体系对争端解决规则的垄断。在运作模式上,国际调解院采用“灵活高效”的调解流程,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调解员、确定调解议题与时间安排,避免了传统仲裁中复杂的程序性对抗,大幅降低了争端解决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调解院的运作并非要取代现有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而是对全球争端解决体系的补充与完善。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的背景下,机构的首要任务是为国家间的非政治性争端提供新的解决渠道,尤其是在经贸、投资、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分歧,避免争端升级为政治对抗或军事冲突。例如,在气候变化领域,各国因减排责任与资金支持产生的分歧,可通过国际调解院的专业调解团队,结合科学数据与各国实际情况,制定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解决方案;在跨境投资领域,中小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争端,可通过调解快速达成补偿协议,避免长期诉讼对投资环境的破坏。这种“以和为贵”的争端解决思路,既契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而不同”理念,也符合当前国际社会对和平解决争端的普遍期待。
这种创新很快在国际社会引发“链式反应”。开业仪式结束不到24小时,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就通过社交媒体发布消息:将把本国与莫桑比克的天然气管道投资争议,优先提交国际调解院处理。“比起耗时两年的仲裁,我们更需要在6个月内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毕竟这条管道关系着两国300万人的能源供应。”南非官员的表态,道出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心声。东盟秘书处也迅速响应,宣布将与国际调解院共建“跨境贸易纠纷快速解决通道”,针对东南亚中小企业的货物贸易争端,提供“72小时响应、3个月结案”的定制服务——这对依赖快速周转的纺织、电子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中国在国际调解院创建过程中的角色,成为国际社会解读的重要维度。作为主要发起国之一,中国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在公约谈判阶段与巴西、南非等金砖国家密切沟通,将中小企业争端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等发展中国家关切议题纳入框架。这种“不搞小圈子、不搞排他性”的做法,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短短5个月内,国际调解院实现了公约签署、生效和开业运营,速度之快在国际组织建设史上十分罕见,充分表明国际调解院顺应时代潮流,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正如外交部发言人所说,作为国际调解院的首倡国和东道国,中国欢迎更多国家早日加入国际调解院,与国际调解院开展密切合作,共同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