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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业纾困 解群众愁盼

鞍山法院执行工作效能持续提升

2025-10-22 06:18:2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本报记者 韩宇

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实现当事双方共赢;办好疑难执行案件,解决百姓急难愁盼;推行数字执行模式,提升工作效能、透明度;推进执行破产融合,有效盘活优质资源……

近年来,辽宁省鞍山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效能,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实践中,鞍山市两级法院将善意执行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力争实现当事双方共赢。

不久前,被执行人鞍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自身经营问题导致所建房产迟迟无法交付。铁东区人民法院在铁东区政府支持配合下,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若企业房产无法投入使用亦会对申请执行人权利造成损害,依法采取“活封”措施,即限制其权属转让的前提下,允许其继续开发,并成功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被执行人以收入的卖房款清偿了延期交房违约金、退房款等债务200余万元。

鞍山市两级法院还积极办好疑难执行案件,最大限度解决百姓急难愁盼。

针对部分已取得房屋产权但所涉房屋暂不具备办证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待其所购买的房产具备办证条件后,将涉及同一小区但案件分散在多个法院的案件,由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统一进行审查,并指导办案法院为其出具相关的法律手续。

鞍山市某商业大厦相关房产于10余年前已通过法院拍卖程序确权给鞍山某银行,100余名群众通过参与银行拍卖,购买相关房产,后在市解疑办推动下,该房产具备了办证条件。但在办证过程中,因历史原因,相关手续缺失,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鞍山市中院执行局派出工作专班,指导属地铁东区、立山区法院,统一收集群众证明材料,再分配至两家法院分别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在3个月内将100余户当事人所涉房产缺失的手续补充完毕。

工作中,鞍山市中院始终秉持“让科技多跑路,法官少跑腿”理念,大力探索符合鞍山地区工作实际的执行信息化工作模式,上线立案信息回填系统、执行案件办案精灵、拍卖辅助管理系统、执行无纸化中间柜(执行案件流转中心)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提升执行工作效能和透明度。

鞍山市中院通过信息化手段,使案件当事人到法院办理执行立案程序的时间从原来的半个小时以上缩短至5分钟,执行人员每日投入到查控工作的时间从原来的超过1小时缩短至10分钟以内。执行无纸化中间柜系统被评为2024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推进执破融合工作,也是鞍山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亮点之一。

围绕鞍山市中院出台的《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程序规定》,市中院执行局多次与市中院破产庭会商,统一执行转破产移送材料标准。同时,建立双向沟通制度,即执行发现符合执破融合条件的案件,与破产庭沟通,尽快移送;破产庭在受理破产申请前检索破产企业所涉的执行案件,若发现存在执行案件,与执行局进行会商,启动执破融合审查,并根据案件需要借助执行力量就破产企业财产进行调查。

“实践中,全市两级法院为推动执行工作现代化、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提供了鞍山思路。”鞍山市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未来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和实际到位率,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成效,把司法为民的承诺落实到每一次执行中。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