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近年来高发,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不断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维护网络空间清朗和社会安全稳定。记者10月2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件4400余人。
检察机关办案发现,一些不法分子紧密追踪“黑灰产市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猎取、梳理、分析公民个人信息,甚至形成专门数据服务商,为下游犯罪提供定制化“原料”支持。在检察机关办理的韩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韩某某等人非法经营寻车业务,业务遍布全国多地,通过入侵各大停车平台软件系统,非法获取车辆进出停车场的位置信息数据,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在车辆隐蔽处安装定位器,获取并向“客户”提供他人行车轨迹信息。
犯罪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也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爬虫、木马病毒、渗透工具等黑客技术入侵存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各类系统,批量获取后出售,进行非法获利。部分个人信息售出后被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王某等人成立公司,伙同在缅甸的周某某,通过应聘潜入多家公司、植入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被害公司存储的网购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其中部分个人信息出售给境外电诈集团,关联多起电诈案件。
与此同时,网络“开盒”助推网暴升级的危害不容小觑。“开盒”行为人通过“社工库”(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而搭建的数据库)等非法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并散布引导网民攻击骚扰,对社会、个人及网络生态均造成严重危害。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赵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中,赵某因被害人与其所喜爱的主播不和,伙同他人以查询“社工库”、利用系统漏洞攻击网站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在担任管理员的聊天群组内肆意发布被害人隐私信息,编辑、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信息,利用互联网实施网络暴力。不知情的网民对被害人社交媒体账户实施辱骂、短信、电话轰炸、线下跟踪骚扰等,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工作以及人身财产安全。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