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举行

2025-10-20 17:08:5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窦文彬

10月17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海事法院、南京仲裁委员会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南京举办,主题为“推动海事法治与海洋产业融合,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缪昌文,连云港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一意,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初北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辙等出席会议。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李玉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周继业指出,研究会成立以来,立足江苏区位和产业优势,在繁荣海商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海商法学研究会的努力和成效,为繁荣海商法学研究、服务全省中心大局作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就进一步做好研究会,周继业强调,一是提高站位强思想,把牢海商法学研究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聚焦大局强研究,更好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国家战略深化研究。三是狠抓建设强基础,推动海商法学研究会长远健康发展,要更好发挥新一届理事会引领作用。

顾燕宁表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贸易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连接海事法治与海洋产业的“桥梁”。南京仲裁委员将持续深化多元协同合作机制创新,构建起海事法治协同生态。加大与船东协会、船舶工业行业协会、货代协会及省市律协的协同,定期开展走访、举办系列法律专题宣讲等,将纠纷化解于未然,服务好“出海”企业,助力提升南京海事法律服务“软环境”。

李玉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就研究会下一步工作强调,一是契合时代要求,把牢海商法学研究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宣传教育。二是贴合实践需求,提升海商法学研究的实效性。要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聚焦海洋强省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法治课题,为海洋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三是融合共建力量,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坚持政治建会、从严治会、依规办会,认真对照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章程》,在省法学会领导下,推进研究会工作机制、运行方式改革创新。四是聚合法治资源,打造海商法学研究高地。推动各会员单位资源集聚,精准选取与国家战略大局、省内海洋产业发展密切关联的研究课题,开展理论和实务部门联合攻关,拓宽典型案例、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的转化推介渠道。

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初北平,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仲裁研究院名誉院长杜新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朱亚男,连云港海事局一级高级主办程欣,江苏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监督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韩荻,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国际仲裁部副部长于丽玲,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中的船货双方期待与立法考量;打造江苏“法治引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海事法治服务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凝聚法治合力,共同提升海事国际制度性话语权;定锚扬帆:仲裁服务海洋产业链的实践与创新作主旨报告。

与会代表围绕“深化涉外海事法治实践,推动海事司法与仲裁协同发展”和“海事法治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研讨。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蕴作会议小结。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

江苏省法学会、省法院、省检察院、江苏海事局、江苏船东协会、南京仲裁委员会及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广州、上海、天津、厦门、海口等海事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江苏海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校,以及部分港航企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1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