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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频发,户外探险需要“刚性约束”

2025-10-16 18:44:55 来源:公安部新闻传媒微信公众号 -标准+

这个秋天,山野间传来的消息格外沉重。

10月12日,一名22岁男学生在河南新乡老龙口瀑布因拍照不慎坠崖。据报道,坠崖男子当日与朋友徒步进入未开发区域,在湿滑的瀑布岩壁边冒险拍照,最终酿成悲剧。

该男子坠崖地。

然而,悲剧的阴影并非孤例。

5月2日,一名驴友在广东清远英德市“一线天”溪谷溯溪时溺亡,该区域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进入。

9月23日,四川甘孜那玛峰一名登山者因解开安全绳拍照而滑坠遇难,其活动未履行报备手续。

10月5日,数百名徒步爱好者违规私自进入青海门源县祁连山冷龙岭区域,在门源县老虎沟高海拔区域受困,其中1人因失温及高原反应不幸遇难。

公安特警在开展救援行动。(图源: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不同地点,相似的悲剧接连上演。当我们把这些悲剧并置,一些共同的症结清晰地暴露出来:首先,是对规则的轻视。已公布的多起驴友遇险事件多发生在未开发区域,明确警示禁止入内。探险者对规则的集体性漠视,成为了通往险境的第一步。其次,是在利益驱使下对风险的“低估”。崖降、探洞等需要专业技能的极限活动,在社交媒体的流量助推下,被包装成可以轻松“打卡”的时髦项目。对自身能力的过度自信、对自然力量的盲目轻视,构成了悲剧的共同催化剂。

当然,批评遇险者的“任性”不是目的。我们必须从一个更严峻的视角审视:当个人探险行为日益频繁地触发公共救援,甚至演变为公共安全危机时,我们的社会治理体系应如何有效应对?

多方力量参与救援老虎沟被困人员。(图源: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对两名在台风“韦帕”蓝色预警期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的游客,依法开出每人5000元的罚单,也是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这张罚单明确告知社会,任何以身试法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惩戒,个人必须承担起主动避险的法律义务,同时为管理者提供了参考。

深圳开出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

安全防控需形成合力,推动“被动处置”到“主动治理”的转型。探险失范行为持续发生不仅将透支有限的公共救援资源,更会助长漠视规则的冒险风气,最终酿成更广泛的社会风险。要从根源上遏制这类乱象,需将安全关口前移,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延伸。

第一,须以完善的法律体系实现刚性约束。应加快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明知故犯、违规进入危险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巨额救援费用支出的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让规则“长牙带电”。

第二,须以科技手段赋能监管,实现智慧防控。在未开发区域的入口及周边,除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外,可综合运用无人机巡护、电子围栏、智能监控等新型技术手段,实现远程、高效的预警和劝阻,弥补人力巡查的不足。

第三,须以部门社会协同为核心凝聚力量,疏堵结合。公安、文旅、体育、林业等部门应携手网络平台、户外俱乐部等社会力量,主动作为。一方面加强对驴友探险行为的管理,另一方面科学评估现有“野路”风险,加快推动更多合规、安全徒步路线的开发与供给,满足公众户外需求,从源头上减少“铤而走险”。

山野无声,却用最残酷的方式给予警示。每一次以生命为代价的悲剧,都应成为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转折点。唯有全社会共同坚守对规则的恪守、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然的敬畏,我们才能在与山水的对话中,真正找到那份自由与安全的平衡。(作者:智巧怡



编辑:高弼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