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孙彩萍 王天
如何妥善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情感纠葛与利益纷争,以司法公正与温情破解家事千千结?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以“解‘法结’更解‘心结’”为目标,牢固树立“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幸福则社会祥和、文明则社会文明”的审判理念,从机制创新、多元协同、品牌建设等多方面下功夫,持续探索家事审判最优解“司法密码”,以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守护“小家”和睦、保障“大家”和谐,绘就独具特色的家事审判“枫”景画卷。
立足实践创新举措精准破题
“你们去调查就知道了。”离婚当事人一句常见的话,引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金山湖法庭法官的深入思考,婚姻状况评估表应运而生。
2018年,该法庭创设婚姻状况评估表,将婚姻状况细化为12项指标,包括从家务分工、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婚姻量化评分,根据得分将婚姻分为“可挽救”“危机”“死亡”三个等级,实现分类施策。
68岁的孙海芬曾是润州区七里甸街道妇联主席,如今是金山湖法庭聘请的调解员。“45分以上启动‘挽救性调解’,彻底破裂的则转向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善后调解’。”孙海芬介绍说,这套评估体系为家事调解工作装上“导航仪”,即使进入审判程序,仍可作为法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参考。
据统计,金山湖法庭已通过婚姻状况评估表精准量化分析1000余起离婚案件,识别危机婚姻核心矛盾。润州区法院院长王成瑶告诉记者,一案一表让调解员和法官能够快速全面了解当事人双方对待婚姻的态度、矛盾的焦点,更加准确地判断婚姻状况,为后续进一步处置奠定基础。
“这种分类施策的方法,让70%以上的离婚纠纷都能妥善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王成瑶说,今年9月,镇江中院在全市法院推广应用婚姻状况评估表。
深化联调联动促进实质解纷
2024年,镇江法院审理的涉妇女权益民事案件中,一审超半数以调解结案,二审调解率超20%。
在一起九旬老人赡养案中,金山湖法庭创新采用“专家评估+乡情调解”模式,邀请心理咨询专家评估老人真实意愿,联合熟悉乡情的社区工作者用“拉家常”方式疏导子女情绪,平复双方情绪后,最终让双方达成一致。
这种“法律+心理+乡情”的复合调解模式,构建起法院、妇联、社区联动立体解纷网络。镇江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吕毓蕾表示:“联动机制让司法裁判与社会服务形成闭环,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金山湖法庭深谙多元共治之道,构建立体化调解网络,持续加强与社区、公安、妇联等单位协调联动,在联络沟通、联合普法等方面达成共识。
这是镇江法院推进构建立体化家事解纷网络的实践之一。近年来,镇江法院聚焦实质解纷目标,积极运用协同调解,精准投放专业力量,进一步拓展多元解纷路径,通过搭建基层固定平台整合人大代表、村居社区等力量,推动家事纠纷“事心双解”。
其中,京口区法院选聘基层干部、社工及法院、关工委老同志等组成家事调查员队伍,为家事纠纷案件解纷注入新活力;丹徒区法院健全完善“法院+民政+妇联”工作机制,全力推动“预防—调解—司法”全链条解纷模式实质运行;经济开发区法院与民政部门、妇联组织等对接,倾力打造“镜园木兰”妇女微家、“康乃馨”维权工作室,让专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
“不止于判”修复关系弥合亲情
在一起抚养权变更案件中,因身为监护人的父亲突发脑溢血失去劳动能力,欲将抚养权转给前妻。金山湖法庭在全面了解孩子情况以及近亲属意愿后,联合调解员给出了一份“暖心”方案:保留现有抚养关系,由姑姑日常照料;母亲按月支付抚养费并定期探望;社区将家庭纳入重点帮扶对象。
“涉及家事类的案件,看似可以简单一判了之,但我们并没有将工作停留在程序上,而是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实际需求,用柔性举措化解争议、传递关怀。”王成瑶表示,这种“不止于判”的做法,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温度”。
扬中市人民法院退休法官朱沪生如今作为一名调解员,仍活跃在服务家事审判工作第一线。在她参与的一起养老纠纷案件调解中,80多岁的老母亲因养老院费用和医疗费无着落要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摸清实情后,朱沪生针对问题焦点进行了释法说理,提出平衡各方利益的总体调解方案和建议,并在赡养具体细节上反复商量,最终让几方达成一致。
“当两个孩子一起推着老母亲走出调解室大门时,我拍了一张照片记录下这美好的瞬间,那一刻,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家事审判不应只是非黑即白的对错判断,而应成为修复关系、弥合亲情的法治课堂。”朱沪生告诉记者。
润州区法院通过设立“润心”心理咨询室,邀请专家常驻,从家庭工作指导、反家暴临时庇护、家风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提供司法服务;丹阳法院建立庭前谈话机制和心理辅导机制,通过了解掌握各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为调解工作找准切入点,六成以上的家事案件以调解结案……
据了解,近年来,镇江法院聚力创新,建立健全多项特色审判模式,从单纯“坐堂问案”向走访调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面延伸,让审判既成为惩戒处罚的“公堂”,又成为修复关系的“课堂”。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