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瑞恒
9月24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天津市政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持续巩固三年专项斗争成果,扎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挺进。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涉恶犯罪团伙14个,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318起,抓获团伙成员284名,查封扣押涉黑恶财产2.06亿余元,侦破涉恶十类案件65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666名,成功铲除了一批危害严重的涉黑涉恶组织,有效巩固了专项斗争成果,带动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政治生态、党风政风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