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维
不动产登记关系老百姓安居大事,关系千家万户重大财产权益。
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业务链条长、涉及部门和环节多,历史上一些项目审批、建设、交易、监管等环节不衔接、不规范,导致登记要件缺失,无法登记办证,影响群众合法权益。买了房、拿不到证,成为群众一块“心病”。
《法治日报》记者今天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为解决群众这一急难愁盼问题,有效破解办证难题,近年来,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协同发力、上下联动,全力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群众办证。全国累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房屋2300多万套,今年以来化解230多万套。
据介绍,今年以来,多部门协调联动,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建立部际沟通协调机制。自然资源部联合相关部门构建部际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常态化沟通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涉及跨部门的重大问题,高效协同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二是研究提出政策举措。坚持群众最关心什么、最需要什么,政策举措就解决什么。针对群众已购买国有土地上的住房,因前端环节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无法办理登记的难题,自然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政策,分类施策,提出了化解存量问题、防止新增问题的政策举措。三是指导地方积极化解问题。采取实地调研、视频培训、定期调度等方式,督促指导地方用好用足政策举措,积极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群众办好证。各地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普遍建立了跨部门化解协调机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细化政策,采取划片包点、定期调度等举措,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大力推动问题化解为群众办证。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相关政策举措研究制定中,着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为无过错群众办证。坚持人民至上,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摆在首位,千方百计扫除无过错群众办证的各种障碍,不让购房群众为开发商违规行为和政府监管问题“埋单”。同时,严防风险、严守底线,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借不动产登记合法化。二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地方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同,合力推动问题化解。三是坚持历史态度、实事求是。以历史态度、求解思维,认识和对待历史遗留问题,不机械套用最新的政策标准,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推动化解。四是坚持疏堵结合、源头防范。一手抓化存量,一手防新增。化解存量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注重加强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惩戒约束,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全业务链条闭环监管,推动实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源头防范新增问题产生。
通过相关部门和各地共同努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群众拿到“红本本”,与之相关的落户、入学、买卖、融资等难题也迎刃而解,有力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了市场活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源头防范新增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全国2300多个县市实施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改革,发放不动产权证书840多万本,群众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就能领到不动产权证书,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与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深化协调联动,强化政策指导,抓好统筹调度,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努力让历史遗留问题成为历史,让“小红本”托起更多群众的“安居梦”。
本报北京9月22日讯
编辑:韩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