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
7月11日,据客户端“指尖新闻”报道,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一饭店老板因发布店内菜品视频而遭“天价罚单”。据店主张某某所述,今年2月,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蛤蟆汤”视频,展示了菜品外观、配料和饭店内部装饰等,没有标注菜价和购买链接,且菜品原料实为牛蛙(当地俗称“蛤蟆”)。3月22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致电通知该餐馆被举报涉嫌售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蛤蟆”,张某某当即删除视频并表示配合调查。但临沂市市监局3月24日下达的行政处罚书,认定当事人涉嫌违反广告法,且拒绝配合调查,拟予以罚款45万元。3月27日,张某某向市监局提交申辩和听证申请书,一直未获回复,无奈于6月25日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立案。代理律师表示,调查中发现拆迁部门曾介入此案。多数网民直呼“执法荒唐”,猜测“罚单是为了创收”。
涉事老板发布的店内菜品视频截图
7月11日晚,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在微信公众号“兰山融媒”通报称,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兰山区市监局5月12日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对此回应,餐馆方表示“通报内容不实”,其至今未收到撤销行政处罚的通知。另据澎湃新闻报道,7月14日,兰山区市监局多名工作人员上门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店主认为此举程序违法,拒绝签字。极目新闻发文称,在未给当事人申辩机会的情况下,市监局3天内完成调查并开出罚单,执法程序是否正当存在疑问。澎湃新闻评论称,如此重罚无异于逼餐馆关店,和“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原则相违背。“@南方周末”发文称,“罚款理由是否充分?是否依法履行告知程序?视频是不是广告?这些都需要清晰界定”。
临沂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关于“一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事件的情况通报
7月15日,据客户端“在临沂”消息,由临沂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兰山区市监局因处罚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不当,被临沂市市监局撤销原行政处罚行为,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5名工作人员被停职。张某某对处理速度和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舆论对当地提级调查并展开问责表示肯定,并呼吁全面查清事件疑点,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截至7月24日12时,此事相关信息6万余条,“#临沂一饭店老板发视频遭45万罚单#”等微博话题累计阅读量超9600万。
临沂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关于“一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事件的情况通报
舆情点评
这场由菜品宣传视频引发的舆情风波,因触及“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等执法痛点,一经媒体曝光即受到瞩目。从事件处理过程看,涉事部门仅凭一则视频就认定“违法”,并开出高额罚单,任性执法令人不满。而剥夺当事人听证权、随意送达罚单告知书等做法,更暴露出涉事部门在行政处罚程序上的诸多漏洞。面对舆论连连追问,兰山区市监局虽在舆情曝光当日及时回应,但通报内容避重就轻,未直面回答处罚依据是否充分、拆迁部门介入是否属实、是否保障当事人申辩权等核心质疑点,“已撤销行政处罚”的结论更遭当事人否认,不但未平息已有争议,还衍生新的矛盾点,被舆论痛批“执法随意”,令自身陷入失信的被动境地。随着上级部门联合提级介入调查并及时发布通报,直接点出涉事的部门存在的执法问题,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问责相关人员,释放出严禁任性执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信号,舆论不满情绪才得以缓和。
近年来,个别地方以规范市场等为由乱罚款、乱收费的事件时有曝光,相关行为不仅破坏了地方营商环境,也折损地方政府公信力。为避免类似情况再度上演,地方执法部门还需从整治基层执法乱象入手,通过开展常态化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意识,强化执法水平。在应对舆情时,执法部门需摆脱“一罚了之”“一撤了之”的简单思维,全面调查事实真相,深挖问题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用“看得见”的整改成效来回应舆论期盼。
舆情分析师 张娇
编辑:靳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