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周璟
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两轻一免一重”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正式印发实施,作为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首次出台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首次区分“轻微不罚”与“首违不罚”、首次设计量化罚款计算公式,既为行政执法提供了精准指引,也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法治暖流,彰显了以规范执法促营商环境优化、以柔性执法助企业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
锚定痛点:以制度创新回应发展所需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生态环境执法既要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又要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平衡“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成为关键课题。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一系列政策,对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安排部署。在此背景下,甘肃省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由专业法律团队和生态环境执法骨干密切配合编制《清单》,本着“既防执法任性,又为企业松绑”的实践思考,系统梳理多年以来全省实施过的所有不予处罚事项,广泛征集需要纳入减轻和不予处罚清单的事项,查阅参考北京、上海、辽宁、广西、四川等10余个省份的经验做法,分别面向市州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和省生态环境厅业务处室召开两次研讨会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进行修改完善,规范开展合法性审核,确保《清单》既合法合理又实用管用。
三大突破:以精准施策破解执法难题
《清单》由从轻、减轻、不予、从重4个子清单构成,共包含65项,其核心创新在于“三个首次”。
首次出台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现行的程序法对于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表述都是同时出现,在执法实践中,到底应当适用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通常难以准确区分,因此,生态环境部门为了避免行政风险,对于需要在最低限值以下确定罚款的减轻处罚往往由于不敢适用、不会适用而选择不用。针对这一现状,《清单》首次明确13项减轻处罚事项,其中7项为应当减轻的具体情形,6项为法定减轻情形的细化,每项都严格限定适用条件,推动实现减轻处罚裁量的具体适用。
首次区分“轻微不罚”与“首违不罚”。《清单》将不予处罚的事项划分为“轻微不罚”的21项和“首违不罚”的12项,从根源上厘清适用边界。“轻微不罚”针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无危害后果”的情形,“首违不罚”则适用于“初次违法、危害轻微且及时改正”的行为。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轻微不罚”不设“首次”限制,但要求企业彻底改正某一类行为,若再次违法则必须处罚;“首违不罚”以“两年内首次”为前提,体现对企业“容错试错”的包容。避免了“要么全罚、要么全免”的极端,让执法更精准。
首次设计量化罚款公式。《清单》创新设计从轻、减轻、从重三套罚款计算公式,与全省“综合执法一体化管理系统”中的裁量计算器无缝衔接,实现“机器算+规则调”的科学裁量。从轻处罚公式:Y=0.3×(X-A)+A(Y为最终罚款,X为计算器结果,A为法定最低罚款),将罚款锁定在法定区间较低的30%范围内。例如,某企业按裁量计算器得出罚款50万元(法定区间10—100万元),经公式换算后为22万元,既轻于原结果,又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减轻处罚公式:Y=(X-A)/(B-A)×0.5×A+0.5×A(B为法定最高罚款),确保罚款在法定最低值的50%至100%之间。如法定最低罚款10万元的案件,减轻后最低不低于5万元,既低于法定下限,又防止处罚过轻。从重处罚公式:Y=B-0.3×(B-X),将罚款纳入法定区间较高的30%范围,对恶意违法形成震慑。通过公式化计算让执法人员敢用、会用裁量权,企业也能算清“违法成本”,实现“阳光执法”,从技术层面杜绝“人情罚”“随意罚”。
系统衔接:以全链条机制确保规范落地
《清单》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综合执法一体化管理系统”共同构成“基准+清单+计算器”三位一体的裁量体系,确保执法规范可追溯、可监督。在标准衔接上,《清单》将裁量基准中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体情形”,让基层执法有章可循;在技术支撑上,裁量计算器将研究新增“清单适配”功能,输入违法事实后自动匹配清单事项,提示是否适用从轻、减轻、不予或从重处罚,并同步生成公式计算结果,实现“每一笔罚款都有依据,每一次裁量都可追溯”;在程序规范上,《清单》配套印发《不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要求执法文书必须载明“违法事实、适用清单条款、说理教育内容”。例如,对不予处罚案件,需明确告知企业“本次不予处罚但需彻底整改同类行为,再次违法将依法处理”,既体现执法温度,又压实企业责任。
惠企实效:以规范执法激活发展动能
《清单》的实施,可以对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性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更能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对执法部门而言,“精准执法”提升了公信力,使执法既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运行,又赢得了企业理解;对企业而言,“柔性执法”降低了经营负担,对存在的环境问题不是“一罚了之”、更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正面引导”、“包容审慎”,让企业知道“错在哪、怎么改”;对营商环境而言,“规范执法”优化了发展生态,通过明确执法标准和裁量基准,让企业不用再担心“执法随意性”,可以安心搞生产、谋发展。
《清单》的出台,是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以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必将为全省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下一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以《清单》实施为起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动态更新清单,根据执法实践和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调整事项,确保制度与时俱进;二是加强培训考核,将清单适用纳入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理解运用;三是强化监督评估,加强对案件适用情况的抽查检查,对滥用裁量权的严肃追责,确保清单落地不走样。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