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7月30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民法院、咸宁市通山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原主任王小平受贿案及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军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
图为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民法院通报截图。
松滋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小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被告人王小平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松滋市法院于2025年4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图为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人民法院通报截图。
通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军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对被告人刘军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通山县法院于2025年4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