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陈曦
经由驾校教练介绍,考生穿上一件有摄像头装置的衬衫,耳朵里放置微型耳机,隐蔽在外的“枪手”利用对讲机远程指导……通过这样的方式,“屡战屡败”的考生也可以轻松通过“科目一”“科目四”驾照理论考试。近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完结一起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案后,向车管考试中心发送了检察建议书。
2023年3月,多次未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的王先生经驾考教练介绍,认识了余某某。余某某向王先生保证,只要支付6000元的“包过费”,理论考试不用记不用背,就能顺利通过。王先生正苦于无法通过理论考试,便向余某某支付了费用。当日,余某某要求王先生穿上一件装有针孔摄像头的衬衫,并将一枚黄豆大小的蓝牙耳机放入他的耳中。考试中,王先生小心地把衬衫纽扣对准电脑屏幕,耳机中便传来了答案,王先生虽未熟练掌握道路交通理论知识,仍然在外力的“帮助”下通过了考试。
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发现,这个作弊团伙由余某某为主的4人组成,其中余某(余某某之子)、王某专门负责为考生报送答案;叶某某则是该驾考考场的工作人员,提供考场设施设备、巡考情况等信息。随后,黄某某、董某某等人也相继到案,两人均为驾校教练员,在明知余某某为考生提供作弊帮助的情况下,介绍多名考生给余某某。自2023年年初起,余某某等人通过该方式为40余名考生提供作弊帮助,共获利16万余元。
2024年4月,金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余某某、余某、王某、叶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24年11月,金东区法院依法宣判黄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场地及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只要学员认真学习、好好练习,拿到驾照指日可待。可即便如此,还是有人想“走捷径”“钻空子”,妄图“蒙混过关”“包过拿本”。一次次血淋淋的交通事故告诫我们,放纵“马路杀手”上路,不仅严重危害驾驶员自身安全,也是对公共安全的肆意践踏,千万不能如此轻率,买了侥幸,却送了性命。
近日,金东区检察院向车管考试中心发送了检察建议书,推动解决驾驶资格理论考试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人防”“技防”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
编辑:高弼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