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付海茵 邓杰仁
7月25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残联联合召开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办理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案件224件,通过办案督促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700余处,以检察公益诉讼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鼎立介绍,广西检察机关突出维护残疾人平等就业权、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办理涉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追回流失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补贴等国有财产49万余元。同时突出维护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追求自身价值等精神生活层面的需求,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提升无障碍社会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广西检察机关推动构建“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协同治理模式。柳州市鱼峰区检察院依托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工作机制,促成相关单位投入约20万元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与维护。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与城区市监局、街道办、城管等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治理合力。防城港、贺州等检察机关主动走访残联、妇联,邀请视障、听障和肢体残疾人代表共同参加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调研座谈,加强各方沟通与协作。
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陶洪新表示,下一步自治区残联将围绕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拓展协作覆盖领域、提升社会协同效能三个维度,深化与检察机关协作,同时将推动协作成果转化为政策制度,纳入“广西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办法”立法建议,让个案经验上升为长效保障。
广西检察机关将更加精准规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通过广泛听取各方诉求,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构建协同共治格局,破解公益监管难题,注重借助外脑外力,强化专业力量支撑等举措,与各部门合力破解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损害监管难题。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