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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上大学”梦碎记

2025-07-18 14:16:0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标准+

■ 编者按

又到一年招生季,如何顺利步入理想院校,成为万千考生与家长当下最关注的焦点。此前招生季,部分不法分子伺机而动,利用考生家庭的急切心态,通过编造虚假信息、炮制夸大宣传、制造报考焦虑等手段实施招生诈骗。本报特选取了两个有关升学、招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解析,提醒考生家庭在繁杂信息中守住理性,科学规划。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在高考招生的关键时期,家长们为了孩子的未来往往不惜一切代价,然而,这种急切的心情却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近日,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诈骗案,揭开了高考招生诈骗的伎俩。苍溪县某学校家长陈全新为让儿子陈武就读全日制本科院校,被邹某以“协调升学关系”为由,骗走24.5万元“升学服务费”。最终,邹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违法所得24.5万元返还被害人,这起案件给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

“关系通天”的承诺

2023年6月下旬,苍溪县的陈全新一家因儿子陈武的高考成绩陷入焦虑。陈武当年参加高考后,其分数仅达到了专科线,距本科录取线还差100多分。望子成龙的陈全新开始四处奔波,寻求让孩子就读本科的途径。他先是找到当地一个帮助学生填报志愿的团队,并询问该团队是否有办法帮其儿子上本科院校,该团队工作人员向他推荐了沈姓男子,称其或许能通过关系让陈武被本科学校录取。

陈全新联系上沈姓男子见面详谈,却被告知需转交给吴某办理。2023年8月28日,陈全新与吴某在简阳市见面,吴某称认识四川某本科院校的工作人员,保证能让陈武被录取,但要收取17万元“服务费”。陈全新向吴某先行支付了12万元“服务费”,可此后吴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拖。直到9月25日,吴某告知事情办不成,承诺退款,同时将邹某介绍给陈全新,称邹某“能量大、关系广”。

当天下午,邹某主动联系陈全新,自信满满地表示能让陈武进入本科院校,学籍也能在学信网查询,但“服务费”由原来的17万元涨到了25万元,并约定见面商议。9月26日下午,陈全新带着儿子与邹某在眉山市某茶楼见面。邹某吹嘘自己认识省招生办的工作人员,保证10月13日至10月18日能让陈武收到成都某高校的本科录取通知书,他还展示以往签订的《定向升学服务协议》,并以成功运作陈武同学郭某升学为例,获取信任。陈全新向吴某确认邹某可靠后,双方约定邹某帮陈武被成都某高校等四所大学之一的本科专业录取,陈全新支付23万元服务费,陈全新当场支付了5万元定金。

次日,邹某告知陈全新升学之事基本敲定,约在成都东站见面。见面后,邹某称事情“99%定下来了”,国庆后就办理,保证10月13日能拿到录取通知书,10月18日办理入学手续。陈全新与邹某签订《升学指导服务协议》,并转账8万元,10月28日又应邹某催促转账10万元。

编织虚假“升学美梦”

然而,邹某收钱后并没为陈武联系本科院校录取。从2023年9月28日到10月8日,陈全新每天都在焦虑中度过,他频繁查看手机,期待着邹某能带来好消息,却始终未收到任何回复。之后他多次向邹某询问,得到的答复只有“正在办理当中”这样简短且敷衍的话语,这让陈全新心中的不安与日俱增。

2023年10月13日,邹某突然打来电话,语气急促且严肃,声称“经费不够了,必须再交1.5万元,不然成都某高校那边的关系就打点不下来,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陈全新想到儿子的未来,再次选择相信邹某,立即通过微信给其转了1.5万元。

转账之后,邹某依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陈全新继续频繁地通过电话、微信催问办理进展,邹某开始编造出各种五花八门的理由进行拖延和搪塞。2023年10月22日,当陈全新再次询问邹某办理进度时,邹某又谎称:“陈武的入学办理必须绕开10月16日至21日的学籍审查和第一次补录时间,这几天学校查得严,咱们得避避风头。”陈全新虽对此半信半疑,但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继续焦急地等待。

为了继续稳住焦急的陈全新,邹某又想出了一个新的骗术。2023年10月25日,他在微信上告诉陈全新称:陈武已被成都某高校录取了,现在需要提供陈武的证件照片制作录取通知书。陈全新一听儿子被录取了,便按要求将照片发给了邹某。邹某收到照片后,在电脑上利用一些简单的图片编辑软件,精心伪造了一份成都某高校艺术设计专业全日制本科录取通知书。10月27日,邹某将这份伪造的录取通知书通过微信发送给陈全新。通知书上清晰地写着陈武被成都某高校艺术设计专业全日制本科录取,并要求其2023年11月10日到校报到注册。

陈全新收到录取通知书电子版后,立刻在微信上要求邹某尽快安排邮寄纸质录取通知书,好让儿子能按时前往学校报到。然而,邹某却又开始找各种借口推脱。

实际上,邹某根本不认识成都某高校等大学的任何工作人员,在这些学校也没有任何关系,更没有为陈武的升学进行过任何实质性的咨询和联系。他从一开始就抱着诈骗的目的,将收取的24.5万元全部用于偿还自己之前的借款和满足日常奢侈的生活开支,早已将陈武的升学之事抛之脑后。

骗局最终被识破

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就到了2023年11月8日,陈武依然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心急如焚的陈全新来到当地邮政局,查询到录取通知书的邮寄信息,然而结果却让他如坠冰窖——邮政局工作人员告知,没有任何关于陈武被成都某高校录取的通知书邮寄记录。

陈全新顿时感到天旋地转,他立刻再次联系邹某,质问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在陈全新的再三追问下,邹某终于无法再继续隐瞒,只好承认未能办成陈武就读本科院校的事情,并表示会尽快将钱退还给陈全新。

然而,此后陈全新多次催促邹某退款时,邹某却总是以各种借口拖延,始终没有实际行动,一分钱都没有退还。陈全新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愤怒和悔恨交织在一起,他最终选择了报警,希望法律能为自己讨回公道。

2024年1月9日,或许是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邹某的态度却发生了多次转变。他对指控事实及罪名均有异议,辩称自己虽然存在虚假承诺,但并不是为了骗取钱财,其目的只是为了争取时间退钱以及让被害人接受兜底条款,即如果本科录取不了,就让陈武走成都另外一所大学的专升本。

邹某的辩护人也提出,邹某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不构成诈骗罪。其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被害人之子填写成都某大学面试申请表是对之前协议的否定;二是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签订升学服务协议本身是违法行为;三是被告人邹某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自始的想法都是将陈全新之子陈武送进成都某大学。

然而,法院经审理查明,邹某明知被害人之子高考成绩根本达不到大学本科院校的录取标准,仍故意谎称其有能力通过关系让被害人之子被本科院校录取,从而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他以收取“升学服务费”为名,骗取被害人24.5万元,且在收取费用后,并未将款项用于其所称的升学服务,而是挪作他用。

4月15日,苍溪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并责令邹某退赔违法所得24.5万元,返还被害人陈全新。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冀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