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2025年7月16日晚,四川省雅安市联合工作组正式发布“黄杨某甜天价耳环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公布了历时两月对网络反映的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及“天价耳环”真伪等问题的调查结论。耳环系玻璃仿品,其父杨某被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
“天价耳环事件”发端于今年5月初,演员黄杨某甜网上晒出成人礼照片,其耳环被指疑似某奢侈品牌(网传售价230万元),引发对其父公职收入的质疑;5月16日,雅安市回应启动调查;杨某公开澄清耳环为仿品并愿接受检测;5月22日:联合工作组初步通报,确认杨某涉违规经商及隐瞒生育问题;7月16日,本次通报发布。
通报主要针对该事件以下核心问题做出调查结论:
1. “天价耳环”实为仿制品
经工作组实地走访核实,网传黄杨某甜佩戴的耳环系其母司某霞朋友于2016年赠送的某大牌仿制饰品。5月29日,在杨某夫妇主动要求下,工作组陪同将该耳环送至国家珠宝玉石首饰检验集团有限公司检测,最终确认材质为玻璃。调查称,杨某夫妇及其亲属在国内该品牌专柜无消费记录。
2.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问题属实
通报称,杨某在2011年4月至2017年3月任职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及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期间,与三名公职人员以亲属名义共同注册“雅安尚品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杨某通过妻子持股25%。
公司存续期间(2015年1月-2017年5月),四人利用职务便利承揽业务,累计获利12万元,杨某分得3万元。因杨某已辞去公职且非中共党员,监察机关没收其违法所得3万元,未追加政务处分;其余三名党员公职人员则受到党纪处分,违纪所得全额收缴。
3. 隐瞒生育问题因法规调整不予追责
调查确认杨某在2010年报考雅安公务员及在职期间,故意隐瞒其夫妇2011年1月在深圳生育二孩的事实(该子女2013年8月在河南落户)。依据当时规定本应予以辞退,但因杨某已主动辞聘,且国家已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依法不再追责。
通报同时对此前多项网络传言澄清:杨某夫妇户籍均不在四川,双方家族无公职人员;杨某在雅安期间未参与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或慈善捐款,未从中牟利;其名下其他公司未在雅安开展经营活动;调查中未发现杨某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