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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让更多百姓用得起创新药

2025-07-03 11:54:4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创新药能否发挥价值,关键在于老百姓是否能买得起、用得上。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中特别提出,要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功能,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都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范围,推动企业和个人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支持困难群众使用创新药。医保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给予数据共享、结算清分等方面的合作支持,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经审核评议程序后支付。 

近年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在快速增长。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2024年我国商业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9773亿元,同比增长8.2%,资金规模已接近当年居民医保筹资总水平。但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超过95%的资金使用率相比,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水平和保障效能上还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 

这也为更多老百姓用得起创新药提供了新方案,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就是《若干措施》中的一大亮点。其中规定,要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 

“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是统筹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用药保障需求迈出的第一步。”黄心宇指出,国家医保局将以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为切入点,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能力上与基本医保进一步衔接和协同,做好保障合力,让更多老百姓用得起创新药。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ESG办公室)主任周燕芳一直关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问题。在她看来,发展商业健康险有利于缓解医保基金运行压力,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但当前,商业健康险发展仍存在定位不清、获得感不强、产品服务创新不足等困难。 

周燕芳建议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保障体系中的地位,明确其对基本医保的重要补充作用,相关要求建议能够写入正在制定的医疗保障法中。鼓励商保与基本医保错位发展,形成与基本医保互补衔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 

除了要让百姓买得起,还要能够及时用得上,打通创新药从上市到进医院的“最后一公里”就事关患者的用药可及性。 

对此,《若干措施》提出要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药机构。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 

编辑:韩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