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见习记者 胡特旗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贵州省律师协会获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本届唯一获此荣誉的省级律师协会。本次授予的4688个单位中,4家律师协会、12家律师事务所获得表彰。
“全国文明单位”作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单位。贵州省律师协会凭借持续深化自身建设与服务大局的突出实践,成功获此荣誉,为行业发展树立了典范。
据介绍,贵州省律师协会创新工作机制,打出规范化建设“组合拳”。通过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律师工作要点、建立律师年度考核细则、成立行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形成上下联动的治理格局。此外,成立贵州省律师协会党建指导委员会、贵州省律师协会统战工作委员会、贵州省律师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2名律师获评“全省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行业凝聚力持续增强。
贵州省律师协会聚焦法治为民初心,组建大数据、生态文明等律师服务团,5121名律师担任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626名律师担任8894个村(居)法律顾问,化解各类矛盾问题8219个。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568家律所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千余场,助力企业解决问题3197个。
“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这份荣誉是新的起点,贵州省律师协会将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强化自身社会责任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法治动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更大作为。”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表示。
编辑:邢国涵